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梅州市县域工业经济和科技发展评审的通知》(梅市经信〔2017〕132号)文件要求,经过自评打分、数据报送、现场评审、评审确定等程序,现将2016年度梅州市县域工业经济和科技发展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2016年度梅州市县域工业经济和科技发展
评审综合评价结果
县(市、区) |
评审分 |
名次 |
梅县区人民政府 |
86.3分 |
1 |
梅江区人民政府 |
83.0分 |
2 |
五华县人民政府 |
82.9分 |
3 |
大埔县人民政府 |
80.7分 |
4 |
平远县人民政府 |
79.4分 |
5 |
丰顺县人民政府 |
78.6分 |
6 |
兴宁市人民政府 |
75.7分 |
7 |
蕉岭县人民政府 |
74.8分 |
8 |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26日到11月1日。
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迳向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2247078;邮箱:shiyxk@163.com)反映,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异议的内容和事实根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并加盖公章,以便联系。
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