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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保燃气安全
市安委会印发实施方案全面整治影响公共安全的用气场所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2-07-30 16:22:2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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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日,市安委会印发《梅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持续发力推动我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落实“五个一批、七个重点”的基础上,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聚焦一类重点、抓实三项任务、紧盯五个环节,突出整治20类典型问题。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按有关要求统一部署,组织落实对辖区内影响公共安全的用气场所开展全面整治。整治重点包括各类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酒店、集贸市场,各类托老托幼机构、医院、学校、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以及各类带有经营性质的餐饮场所、使用燃气但仅提供外卖配送的餐饮场所、提供餐饮服务的各类内设食堂等。

  根据《实施方案》,燃气管理部门要牵头会同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指导督促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依法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员工安全培训,签订安全用气承诺书。燃气管理部门要组织辖区内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测试和检查。各级安委会要组织燃气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商务、公安、交通运输、城管、消防等有关部门、物业单位和社会力量,对重点燃气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安全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

  《实施方案》明确,市各有关部门和中央、省属驻梅有关单位要依职责或职责相近原则,在对标国家、省行动方案基础上,认真指导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对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燃气具生产销售、燃气工程五个环节,围绕20类典型问题开展“清单式”督导检查,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和隐患。(记者刘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