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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
23条措施让民“安居”助推经济发展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3-08-11 14:50: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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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打出重磅“组合拳”,出台五大方面23条措施让民“圆梦安居”,以高质量公积金服务,全力助推全市实体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

  《实施方案》按照“为民、务实、担当、创新、清廉”的要求,积极践行“发展思维、产出思维、用户思维”的理念,以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和“双百”提质、“极简审批”改革为抓手,锚定“争先进、创一流”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和资金优势,主动融入实体经济发展主战场,持续转作风提效能优服务,为梅州苏区融湾先行区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实施方案》围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两个100%”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合作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制度保障作用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行租赁并举落实人才“1+N”政策、创新党建赋能模式推动服务提质增效等五大方面内容提出23条具体举措。

  《实施方案》指出,将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领域“极简审批”改革,尽快实现所有个人事项“指尖办”,推进贷款结清取证“一门式一次办”,探索推出公积金业务在社保卡“一卡通取”模式,推进“亮码可办”,多层次、分阶段推进数字人民币在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的应用,推动高频服务“一件事一次办”,重点推进“退休提取”和“公民身后事”等业务“免申即享”“无感办”。

  《实施方案》明确,制定出台针对性实施办法,引导银行“一企一策”提供精准金融支持,撬动商业银行资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实现企业开户“一网通办”,对新成立企业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实现“零材料”“零审批”“自动办”,服务“四上”企业培育发展;为困难企业提供缓补缴公积金政策,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单位,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

  在发挥制度保障作用助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将通过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实施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新模式,制定逾期催收、内部风险防控等工作机制,加大对二孩、多孩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探索放宽异地贷款户籍限制政策,建立跨省通办一体化办理平台,突出非公企业、民营医院、学前教育等领域,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推进扩面征缴,做大住房公积金“蛋糕”。

  《实施方案》提到,将进一步优化人才购房贷款配套措施,加大对人才租赁自住住房支持力度,使更多农业转移人口、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人员共享政策红利,提高住房消费能力。

  《实施方案》还要求创新打造“党建赋能公积金、双百提效86N”为主题的“党建+”服务模式,整体提升8个政务中心窗口、6大线上办理渠道和N个授权银行办理网点的服务质量和效能,为缴存职工和企业提供“一门式”“指尖办”“网上办”“就近办”服务。(记者林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