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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2024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要点》印发
巩固治理成果 深化机构监管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4-01-18 11:36:0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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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6日,市“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梅州市2024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要点》(下称《要点》),并制定了市2024年度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计划表,旨在巩固拓展前期治理成果,深化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促进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有益补充,推动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切实减少家庭教育支出和减轻家长相应精力负担,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满意度。

  《要点》提出,要强化校外培训执法工作常态,各县(市、区)务必于2024年6月底确保辖区内没有无证经营教育培训机构存留。要建立校外培训行政执法专家库,推动“互联网+执法”的普及运用,提高行政执法业务水平。继续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落实《2024 年寒(暑)假梅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含隐形变异学科类、资金监管、艺考、竞赛活动等)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关键环节、薄弱地区、重点对象等,大力整顿无证办学、夸大营销、虚假宣传、诱导销售、不使用规范合同、制造焦虑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惩重罚,形成警示震慑。

  《要点》明确,要将线下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网格化治理体系,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管控排查;严厉打击通过境外网站服务器开展的违规线上学科类培训。严控非学科类培训管理,督促各县(市、区)务必于2024年3月底完成辖区内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改,对完成整改的机构严格审批,确保证照齐全,并全部都要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统一管理。深化艺考培训治理,进一步规范竞赛活动,严肃查处违规竞赛,严禁将竞赛结果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和高考加分项目,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和从业人员管理。

  《要点》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利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核查辖区内培训机构,2024年4月底全部机构都要完成规范化的公示栏公示工作,统筹推进日常监管、定期巡查、信息共享和风险预警等长效机制建设,提高监管实效。

  《要点》明确,要全面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和预收费监管,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本地区鼓励和支持校外培训机构主动使用“先学后付”的具体方案,确保本地区在 2024年7月底前,实现以“先学后付”模式收费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比例达 100%,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比例超 5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实际创新“先学后付”手段,探索有益经验。要将落实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情况及实际成效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评价范围,并作为督查督办、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地方、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记者 吴海清   通讯员 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