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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聘用12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4-05-25 08:56: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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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力量,更好地维护医保基金安全,5月24日,市医保局召开梅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仪式暨医保宣传工作座谈会,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工作者、行业专家和社区工作者等领域的12位社会监督员正式上岗,将协助医保部门加强基金监管,履行监督职责。

  会上通报了梅州市医保制度发展情况和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及宣传工作安排,对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作说明,向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发放聘书。在座谈交流环节,各位社会监督员分别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进行了交流发言。

  “我会履行好社会监督员的职责,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员。”社会监督员、梅江区金山街道杨桃墩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主任黄海燕说,作为社会监督员,在日常的社区工作中要了解群众需求,做好信息收集,努力当好建言献策的“参议员”,当好政民互动的“联络员”,更好地维护医保基金的规范使用。

  “我是两届的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我认为作为一名社会监督员,要加强医保政策法规知识学习,遵纪守法实施监督。整个监督过程要融入群众中去,积极发现问题、反映问题,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社会监督员、中国人保财险梅州市分公司部门经理吴建章说道。

  此次聘用的12名社会监督员,聘期2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续聘或另聘。聘任期间,社会监督员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包括对全市各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工作人员提供医药五福、使用医保基金,以及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等进行社会监督;对全市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行为进行监督;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广泛听取、了解、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疗保障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工作职责。

  接下来,市医保局将充分发挥医保社会监督员队伍和新闻媒体作用,共同关注和监督医药机构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共同参与医保部门的监督行动,更加充分了解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听取和及时办理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搭建起医保部门与市民之间的“连心桥”,从而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继而提升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记者陈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