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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作客“行风热线”
回应污染防治、噪音、生态环境打造等问题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4-06-25 10:07:5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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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姚铠滔一行作客“行风热线”节目,就有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共建共享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梅州,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梅州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问题与广大市民进行沟通、交流,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咨询、建议和投诉,欢迎参与“行风热线”节目。

  建设“无废城市” 共享绿色美好生活

  梅州正在建设“无废城市”,什么是“无废城市”,目前的试点工作有哪些?

  上线嘉宾答复,“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最终实现对城市各类固体废物从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管控,做到源头产生量最小,利用过程资源化最合理,末端无害化处置最安全。

  目前的试点工作主要从工业、农业和生活三大领域开展。

  一是工业方面,积极探索并成功运用铝灰渣在水泥生产行业全量资源化模式,使铝灰渣利用的经济效益最大化。我市正在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采取“5+8+5”的模式,即5家工业综合类、8家机修综合类、5家机修行业废机油收集,通过试点工作,拓宽了“小散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途径,解决了小量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转移不及时、处置费用高等问题,助推“无废城市”建设。

  二是农业方面,不断研发金柚精深加工和金柚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打造梅州金柚种植、深加工、废弃物资源化全过程“无废”全量利用模式:积极探索畜禽粪污空间多层静态好氧发酵技术应用于有机肥生产过程,实现猪粪场内就地低碳环保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全过程回收示范,实现了回收处置各环节追根溯源,有迹可循;积极引导农业经营主体推进秸秆基料、饲料化利用,鼓励水稻收割打捆机械一体化发展,实现秸秆还田利用。

  三是生活方面,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推行无纸化办公“无废机关”“无废学校”“无废小区”“无废景区”等无废细胞创建,积极推进梅州城区大件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等试点建设工程。不断提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厂3座,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80%。

  下来,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将进行提质增效,主要围绕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推行农业绿色生产、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加强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提升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水平5个方面深入推进,巩固“无废城市”建设成效。

  拒绝噪声污染 守护你我“安静”的权利

  在日常生活中,不少市民会遇到噪声扰民的问题,例如狗吠扰民、广场舞和商超大喇叭扰民、改装车“炸街”、夜宵档食客大声喧哗、工地施工扰民等,那谁来保护我们的“安静权”呢?

  上线嘉宾回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噪声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噪声一般分为四类,一是工业噪声,二是建筑施工噪声,三是交通运输噪声,四是社会生活噪声,其中社会生活噪声是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2023年我市各渠道噪声投诉总数为9043件,其中7827件为社会生活噪声,在各类投诉中占比较高,主要集中在广场或者住宅(歌)舞、夜宵摊点噪声等扰民行为。

  2022年6月5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施行,对噪声污染防治规定了针对性更强的管控措施,突出分类防控噪声污染。生态环境部门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监管。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广场舞、机动车“炸街”这些噪声属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这类噪声一般是公安机关、城管部门监管。如果群众遇到有噪声扰民的问题,可以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相关部门会及时调查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涉及面广、种类多,需要各相关部门、全社会共同防控。在此,也呼吁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活动、拒绝噪声扰民。

  切实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市民孙女士提问,环保部门对畜禽养殖的选址布局、废水废物处理有何要求?

  上线嘉宾答复,我市是畜牧业大市,畜禽养殖数量多、分布广,禽养殖污染问题是近几年来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也是当前农村环境治理的一大难题。当前,我市通过划定禁养区等方式实行畜禽养殖分类管理,目前八个县(市、区)均划定了禁养区,按规定禁养区内禁止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等畜禽养殖业。

  为进一步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日前,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函》,要求:一是全面清理整治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二是规范非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管理,指导督促建设或升级相应的畜禽粪污与雨水分流设施、沼气池等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确保粪污实现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督促指导小散养殖户通过采取配建粪污处理设施、委托协议处理、堆积发酵就地还田等方式,促进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从源头上解决小散养殖户污染问题。四是加强监管执法,依法查处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记者 陈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