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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发布招生入学温馨提示
牢记“三不一多”谨防被骗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4-07-12 09:56:5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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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2024年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及其家长的利益,7月11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招生入学的温馨提示》。

  市教育局指出,招生工作是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违规招生严重侵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严重破坏正常招生秩序和教育生态。

  《关于招生入学的温馨提示》指出,在招生入学期间,要牢记“三不一多”,谨防上当受骗。

  一是无正常学籍入学不可取。我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严格按照《2024年梅州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梅市教〔2024〕21号)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任何机构、学校或个人违规招生录取一律无效,学生无法获得正常学籍,借读、挂读、“人籍分离”将影响学生考试、升学、毕业、就业。

  二是“内部指标”不能信。一些不良机构或个人利用学生家长的急切心理,通过私下联系、发放宣传单、组建微信QQ群、推送微信朋友圈或公众号等方式,故意曲解招生政策或声称“有门路”、有“内部指标”等谎言实施招生诈骗。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轻信个别机构、学校或个人所谓的“内部指标”等承诺,以免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三是“捐资助学款”不要交。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学校收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收取的费用应当使用国家和省财政部门规定的票据,禁止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等。对民办学校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按规定开具收费票据的,受教育者有权拒交。广大学生家长要谨防别有用心的人以交纳“捐资助学款”等名义实施诈骗行为。我市各级教育部门将坚决治理违规招生行为,希望广大学生家长提高警惕,谨防受骗,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招生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是招生信息多关注。有意向选择报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及其家长要留意教育部门和民办学校的网站、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的报名信息,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拟报读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充分了解学校信息、招生计划、收费等情况,认清学校名称和地址,避免发生错报学校的情况。目前,我市个别民办学校走读或寄宿批次扣除本校免摇号资格人员后,剩余招生计划接近预警状态(学位预警旨在提醒家长学校学位供给紧张,目的是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有序分流生源,预警信息仅供家长参考)。广大学生及其家长要根据自身情况做好预判,综合考虑、谨慎选择报读学校。(记者 赖运香  通讯员 梅教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