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梅州市商务局、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梅州市餐饮、零售业“发票抽奖”活动工作方案》,于2024年8月4日至2024年12月31日开展以“参与发票抽奖 共享至尊好礼”为主题的餐饮、零售业“发票抽奖”活动,通过发票抽奖的方式,进一步提升餐饮、零售消费市场活力,拉动餐饮、零售行业的销售增长,不断壮大限额以上餐饮、零售业企业市场主体,推动我市餐饮和零售企业“上限”工作取得实效。
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可抽奖
工作方案介绍,有奖范围的发票包括:梅州市餐饮行业经营者以及零售行业经营者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单份发票金额(价税合计)在100元以上(含100元),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4种普通发票不能参与“发票抽奖”活动:一是增值税红字发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形,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需要红字开具的发票);二是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三是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四是受票方为非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
扫描二维码完善信息即可登记抽奖
根据工作方案,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取得符合条件的普通发票,通过扫描活动页面二维码,再根据要求完善发票相关信息(含姓氏及电话号码)、上传发票后即可登记参与“发票抽奖”活动。“发票抽奖”活动分为月度抽奖和年度抽奖,月度抽奖即自2024年9月起,每月10日对上月发票进行一次抽奖;年度抽奖即在2025年1月10日进行2024年度抽奖。凡已参与月度抽奖的普通发票均可参与年度抽奖。
“发票抽奖”活动秉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由主办方按抽奖范围,提前提取所有符合抽奖条件的发票数据作为抽奖数据库。抽奖号码由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构成,中奖发票采取电脑随机选取方式,由主办方指定专人共同进行现场抽取,由梅州市嘉应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消费者取得合法有效且经过确认的普通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与电脑抽出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一致的即为中奖,中奖信息将在公共媒体发布通告。同时,主办方根据抽奖程序中预留的联系方式将中奖情况告知中奖消费者。
活动奖品丰富含汽车大奖
本次活动奖品丰富,月度抽奖共设3个等次的奖项,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提供奖品为价值500元至1200元不等的喜多多超市任购卡1张以及价值288元至668元不等的长乐烧名酒一瓶。年度幸运大奖1名,提供奖品为价值15.99万元小汽车(捷途旅行者2.0T四驱穿越版)一辆,此外还有价值3000元的喜多多超市任购卡1份,价值1688元长乐烧名酒1瓶。
月度抽奖的中奖奖品需到主办方指定地点兑付。领奖具体时间以公共媒体后续公布时间为准。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兑付(兑奖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兑付的,视为弃奖。年度抽奖的中奖奖品届时将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领奖具体时间以公共媒体后续公布时间为准。中奖者应在开奖结果公布之日起60日内兑付(兑奖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兑付的,视为弃奖。线下奖品中奖者兑奖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上传发票原件,并提供参与活动时登记的手机号码以便核对;对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形的,或违反主办方相关规定及弄虚作假等行为不予兑奖,并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兑奖者兑奖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方代扣代缴。(记者 李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