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下调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我市自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通知明确,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对于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无需申请、自动调整)。对于2025年5月8日起发放(含已申请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据介绍,以双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一笔贷款金额65万元、贷款期限30年的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例,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金额由利率调整前的2688元降至2602元,每月减少约86元,贷款总利息支出减少约3.09万元,将给购房人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据统计,全市每年将为群众减少利息支出2000多万元。(记者 严海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