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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梅州监管分局上线“行风热线热点追踪”:回应保险相关热点问题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5-06-04 09:54:1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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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梅州监管分局上线《行风热线热点追踪》节目,就市民此前咨询反映的有关农业保险、车辆保险、惠民保等业务及保险销售理赔、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相关方面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保险理赔时效过期还能获赔吗?

  市民龚女士反映,其女儿购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的学生险,保险期限到2024年10月7日,其女儿受伤后报了保险,该保险公司告知龚女士,其女儿后续有一部分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因超过了期限不予理赔,但其表示2025年的保险已续保,不予理赔她认为不合理,要求该保险公司对超期限的费用进行理赔。

  上线嘉宾在节目中答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公司根据《附加学生、幼儿意外伤害门诊急诊医疗保险条款》第2.1保险责任:被保险人自获得被保资格(见释义)之日起,且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保险期间内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急诊治疗,保险人按下列约定给付意外门诊急诊医疗保险金:(2)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门诊急诊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所负保险责任期限可按下列约定延长: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以门诊急诊延长日数为限。该“门诊急诊延长日数”以保险单载明为准;若保险单未载明的,则该视为15日(含)。

  龚女士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梅州市分公司销售人员通过微信交流并同意投保。该保单保险期限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7日,该患儿治疗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1月4日,自2024年11月22日之后的治疗费用已超出该保单期限及保单约定的门诊15天延长期,按照条款约定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而且该事故不在续保保单期限内出险,因此也不属于续保保单赔付责任。

  因投保人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梅州市分公司对保险条款约定和理解存在争议,考虑被保险人受伤情况属实,医疗费用真实发生,此次理赔已于2025年3月20日协商处理。4月24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梅州市分公司回访龚女士,其表示满意。

  保险公司及时跟进 妥善化解纠纷

  市民钟女士反映,自己家婆在去年12月6日因梅城嘉应大桥路面施工未放置雪糕筒导致其摔倒骨折的事,事故认定是钟女士家婆主责,他们次责,可过了这么长时间也没有人过来协商赔偿事宜,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来和钟女士家人要过单子,后面也不了了之。

  上线嘉宾答复,阳光财险梅州中支承保安全生产责任险,该险种赔付程序为被保险人深圳建中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先行与第三者协商赔付后,由被保险人提供相关赔偿依据及协议向阳光财险梅州中支索赔,阳光财险梅州中支经审核后在限额内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因被保险人与钟女士对赔款存在争议,被保险人未授权阳光财险梅州中支直接赔付第三者导致争议。阳光财险梅州中支及时跟进案件,通过三方协商妥善化解纠纷。经阳光财险梅州中支积极协商,被保险人深圳建中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与伤者钟女士于2025年4月18日达成协商并签订赔偿协议,由被保险人深圳建中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先行赔付给当事人钟女士,该笔赔偿款已于2025年4月23日转账至钟女士银行账户,该投诉事件已圆满解决。2025年4月24日,阳光财险梅州中支回访客户,客户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

  “代理维权”不可信 误信黑产风险高

  李先生反映,前段时间自己妻子和女儿在交通事故中受了伤,住院期间,有中介找上门来,给出了“一站式服务”“快速理赔”等承诺,自己签订了代理合同,当时签署的是直接赔付四万元的协议。但是后面了解到按照正常流程走,本来能够获赔12万元左右,可最后只获得了4万元的赔款,受到了很大的损失。

  上线嘉宾答复,梅州金融监管分局始终坚持多措并举打击代理黑产乱象。

  开展专项行动。印发《梅州市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方案》,联合公安部门部署开展保险诈骗犯罪专项打击工作,并将打击代理黑产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行动期间组织反保险欺诈培训交流90场次,触达人员2742人次。

  加强线索排查。印发《关于提供“代理退保”黑产案件线索的通知》,组织辖内保险机构认真排查收集“代理退保”可疑机构和人员线索,及时发送至公安机关。同时,指导梅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投诉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投诉处置工作专班,协同保险机构摸排“代理退保”有关证据线索。

  建立完善行业失信惩戒机制。引导各保险公司通过省公司、省行业协会将本单位保险从业人员惩戒信息录入“广东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强化从业人员信息共享,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供辖内各保险公司针对性实施行业禁入。同时,引导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法》完善健全保险代理人内部管理制度,对核查确有销售误导的销售人员,严格追究其责任,如已离司,在确定责任的前提下,通过发律师函或责任追款函进行问责。

  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联合当地公安、市监、法院、人行、网信办等部门印发《关于防范金融领域非法代理维权风险 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通告》,从非法代理维权主要危害、抵制非法代理维权、正确认识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依法反映问题线索等5方面向社会公众发出风险提示和倡议,凝聚各方合力营造打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的高压态势;联合梅州市公安经侦支队,指导梅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围绕“代理退保”等主题,精心策划与制作《五竹又穿越了?只为揭露保险欺诈!》短视频,将严肃的专业知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更好地帮助更多消费者轻松识别“代理退保”陷阱。

  在此提醒李先生,切勿听信代理黑产“人伤黄牛”或打着“维权退保”“代理退保”名义诈骗,请按正规程序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建议向司法机关寻求帮助。(记者 陈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