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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追溯码在梅州全面推行
筑牢用药安全 护好医保基金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5-08-06 10:45:2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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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7月1日起,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联合推行的药品追溯码制度全面实施,即要求所有医保定点医药机构销售药品时必须扫描追溯码方可结算。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7月份,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共上传追溯码5576万条,其中销售环节529.53万条,定点零售药店共上传追溯码505万条,其中销售环节193.19万条,药品追溯码制度已在我市全面推行。

  记者近日走访梅城多家药店了解我市药品追溯码的应用情况。在梅江区金山街道同福路的一家医保定点零售药房,店员表示结算时扫描药品追溯码已成为“必经程序”,无论顾客有没有主动要求都会扫描上传至系统后再结算。在位于金山街道的另一家连锁药店,店员正在打包通过线上渠道购买的药物,同样也对全部药品进行了追溯码扫描,“顾客在线上平台买的药,我们也是会拍照留存扫完码上传系统后再打包送出的”。

  据了解,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医药机构需在药品入库和销售时扫描追溯码,数据实时上传至全国医保信息平台(中药饮片、院内制剂等除外)。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应有一次被最终销售扫码的记录,若在流通过程中药品追溯码重复出现,该药品就可能是被“串换”销售的,或者是“回流药”、假药。医保部门可根据药品追溯码提供的线索,对药品被非法套刷医保基金、“回流”等违法行为精准发现、精准打击,确保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消费者可使用手机打开支付宝、“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扫一扫药品盒上的条形码便可知晓相关信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购买药品后若扫描结果显示“仅1次销售信息”,则药品来源合法;若显示“多次销售”,则可能涉及回流药或假药,消费者可向医保部门等相关部门举报。(记者 叶晓洋  实习生 李芯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