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第二批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22个县(市)作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第二批试点县(市),梅州市平远县、丰顺县名列其中。
根据《通知》,试点地区需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量身定制建设方案,细化人口市民化、特色产业培育、公共服务升级等核心任务,打造可复制推广的改革样本。地级市层面将配套专项政策,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省级部门重点在土地、资金、人才等领域创新支持机制,加速形成“产城人文”深度融合的新型城镇化路径。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紧抓“百千万工程”、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等重大机遇,坚持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统筹县城生产、生活、生态、安全需要,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乡村能力,为推动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4年5月,蕉岭县入选广东省首批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名单,是梅州唯一入选县域。2024年底,我市印发了《梅州市深入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分批推进兴宁、平远、蕉岭、大埔、丰顺、五华等全市6个县(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记者 李艳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