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现场。(图片来源:梅州日报,叶惠玲 摄)
11月19日,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兴宁市会展中心胜利闭幕。兴宁市委书记宋才华,兴宁市委副书记、市长洪国华等出席大会。梅州市“三会”选举指导组和换届风气督导组到会指导。
宋才华在会议闭幕式上讲话时指出,过去五年,兴宁市十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兴宁全市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在助力经济建设、乡村振兴、生态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和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全面加快兴宁振兴发展提供了人大支持、贡献了人大智慧。
宋才华强调,站在新起点,踏上新征程,兴宁全市上下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大好形势,倍加珍惜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倍加珍惜干事创业的大好环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兴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上来,统一到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各项决策部署上来,把党和人民的信任作为前进动力,把社会各界的期盼作为不懈追求,致力把兴宁现代化建设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让兴宁发展更有势头、让兴宁工作更有看头、让兴宁群众更有奔头。奋进“十四五”,开启新征程,必须对标对表看齐干,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必须紧扣中心加油干,奋力谱写兴宁全面振兴发展新篇章。必须心系群众用心干,全力践行人大代表来自人民就要服务人民的诺言。必须改进作风务实干,大力推动新时代兴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洪国华代表兴宁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兴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何建元代表兴宁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周展明代表兴宁市人民法院所作的《兴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彭宙代表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书面听取了兴宁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书面听取了兴宁市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设立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及其组成人员人选;选举出席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
大会依法选举邓强为兴宁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洪国华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市长,罗文波为兴宁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周展明为兴宁市人民法院院长,彭宙为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福泉、何伟忠、廖红彬、温建文、刘瑞灵、石秀芳为兴宁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东峰、潘启东、罗丽平、黄伟军、陈君溢、谢明扬、吴思波为兴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共32人当选为兴宁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会议充分肯定了2020年以来的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在兴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记初心使命,依法履职行权,圆满完成兴宁市十五届人大各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加快构建“一城一廊一带”发展格局、建设“工贸新城·智慧兴宁”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今后五年,是兴宁市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加快振兴发展的重要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广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兴宁市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和“112345”工作思路,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为推动兴宁现代化建设贡献人大力量。一要坚持讲政治,高位推进人大工作;二要坚持顾大局,突出重点精准监督;三要坚持严规范,依法行使人大职权;四要坚持守初心,支持代表履职为民;五要坚持固基础,强化基层人大工作;六要坚持强素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会议号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兴宁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开拓创新,依法履职、奋发有为,为谱写兴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陈思杰 刘海阳 练思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