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地处粤北山区,执行工作存在查人找物难、失信惩戒效果不明显等特点。梅州法院始终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探索破解执行难新路径,取得良好成效。其中,2021年以来,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两年获评全省中院执行工作专项考核“一类法院”,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稳居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第一方阵。
探索执源治理促执结
“法官,千万别罚款,我一定3日内结清执行款。”今年6月6日,在一宗劳务纠纷系列案中,22万余元款项全部执行到位。
申请执行人刘某生等6人因与被执行人某建筑劳务公司劳务纠纷系列案申请大埔法院强制执行。依据生效判决,该公司应支付刘某生等人劳动报酬合计22万余元。
然而,被执行人一直用“拖字诀”周旋,存在逃避法律义务的行为。在查实被执行人有财产后,法院遂向其发出《预处罚决定书》,责令在三日内履行,否则将罚款50万元。收到决定书后,该公司法人代表当即表示愿意履行义务。
“通过‘预处罚’等措施,明确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既能敦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同时也对中小微企业释放执行善意。”执行法官谢尚航表示。
据介绍,近年来,梅州法院积极调整执行工作思路,探索执源治理新路径,通过强制执行风险提示、司法拘留预告知等措施,力促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同时出台《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的实施办法》,向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发出信用修复证明书8份,营造“激励守信、惩戒失信”氛围。近两个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和解案件达119件。
合力织密执行联动网
“原以为没希望了,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感谢法官。”申请执行人刘某洋在案件终本(即“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两个多月后,突然接到法官电话,通知他到法院领取执行款。
原来,刘某洋与刘某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兴宁法院判决,刘某茂应偿还欠款20300元。刘某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划扣被执行人账户存款5800元,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也一直联系不上刘某茂,案件遂进入终本。
但终本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执行法官并未放弃追查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
“执行难,最难就是找人。”执行法官帅威试着从基层寻找案件突破口,主动联系当地村干部,一起上门做被执行人家属思想工作。2天后,家属带着刘某茂来到法院,一次性偿还剩余欠款14500元。
据悉,梅州法院把“解决执行难”融入基层治理,引入“法院+村委会”机制,还与公安、自然资源、通信公司等单位建立联合查控机制,创新推出“执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查联动机制,建立基层网格协助执行联动机制,破解山区查人找物难、送达难、财产处置难等问题。2021年以来,仅依靠“法院+村委会”机制,村干部共协助查找被执行人6436人次、提供财产线索3055条、送达法律文书5288次,联合化解涉农执行积案145件。
双惩戒提升执行效能
“肖法官,我保证这次会按期履行的。先把我从曝光名单上撤下来好吗?亲戚朋友都笑话我了,实在太丢人了。”近日,被执行人古某看到镇上商场广告屏播放着他的“大头像”,便主动要求交纳执行款,一宗长达9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以执结。
据悉,古某曾多次向蕉岭某银行借款共计23000元,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被诉至蕉岭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后,古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银行遂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由古某分期履行,但古某履行一段时间后便“销声匿迹”。
“多数农村被执行人较少外出,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效果不佳、威慑不足,但他们注重乡邻评价。”执行法官肖梵了解到古某仍在本地经商,遂对其采用“失信+舆论”双惩戒机制。据介绍,根据“小县域、大农村、熟人社会”这一区域特点,梅州法院创新“失信+舆论”双惩戒模式,打击恶意逃避和拒执行为。
“我们通过购买邮政派送服务,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制成画册,随报刊送至各村(社区),”执行法官表示,“同时增设失信被执行人公示栏,全天24小时在人流量相对集中的296个广告屏上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据统计,2021年以来,梅州法院实行“失信+舆论”双惩戒模式公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4541人,促使1020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记者 李盛华 通讯员 梅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