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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底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城镇社区全覆盖
我市提出贯彻意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0-07-07 09:23:1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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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东省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精神,市政府办公室转发该文件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贯彻意见,要求今年底前实现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各县(市、区)至少要建立一个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务点。

  根据我市贯彻意见,各县(市、区)要把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新建住宅小区按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在规划设施条件中予以明确。民政部门参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竣工联合验收,设施验收后同步无偿移交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并按照规划用途安排使用。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整合利用,实现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各县(市、区)至少要建立一个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务点,积极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和“长者饭堂”建设;依托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整合线上线下为老服务资源,提供具备紧急援助、家政服务、配餐助餐、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我市贯彻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按政策规定,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但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等手续而未能通过消防审验的农村敬老院,以及既有利用学校、厂房、商业场所等开办的养老机构,认真研究处置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优化审验手续。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要制定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办法。同时,要进一步落实养老服务扶持政策,2020年底前,各县(市、区)要全面建立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统一开展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

  值得注意的是,我市还将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机制。从2021年开始,各级政府要将本级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55%的资金比例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与一般性公共预算安排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整合统筹使用。(记者刘晓娟 见习记者何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