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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0-09-28 09:50:3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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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黎健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远青、曾小华、张映平、蓝伟东、伍德凤,秘书长黄立强及委员共28人出席会议;副市长曾尚忠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在分组审议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对草案修改二稿作进一步修改,形成《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草案表决稿)》提请主任会议研究后,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会议认为,条例目前已基本成熟,出台时机合适。最后,会议表决通过了《梅州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表决稿)》。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19年度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并通过了相关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七届人大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名单和关于接受刘思彬辞去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以及关于林秀雄副院长代理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19年度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强预决算管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收支管控,防范债务风险,重点培植税源。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发挥好审计的震慑和纠错作用,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审计结果的运用,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强源头治理,明确责任主体,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把握好重大民生实事的内涵,充分体现民意,防止形式主义。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加强监督考核,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河湖保护治理的良好氛围。

  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坚持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共同努力,做到排查、救助、治疗、保护四位一体,减轻农村残疾儿童家庭的负担。(记者曹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