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梅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应急管理局、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深刻吸取湖北十堰“6·13”燃气爆炸重大事故教训 切实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对全市管道天然气企业和各类燃气场站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严格落实燃气管线“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切实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别要加大对集贸市场、餐饮场所和大型商业综合体等燃气集中使用场所的检查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拒绝整改的用气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通知》指出,燃气事故具有隐蔽性强、事故影响范围大、容易造成事故链的特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应急准备,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对燃气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燃气主管部门、燃气企业专业应急队伍和政府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沟通,健全完善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专业救援队伍和综合应急救援队的职责分工,对燃气事故要做到科学应对、快速反应、临危不乱、有效处置。
据了解,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燃气事业发展迅速,至2020年底,全市天然气年供气总量6003.25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年供气总量3.24万吨,市政中压管道总长度670.7公里,天然气用户数28万户,城镇燃气气化率为98.6%。目前,天然气管道已覆盖梅州城区、各县城及市县工业园区,建成天然气市政管网设施15座,其中加气站4座,LNG气化站11座。《通知》指出,我市将结合城市建设和更新,继续推动老旧燃气管线设施的升级改造工作。(见习记者何梓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