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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项社保事项28日起全市通办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1-06-24 09:35:3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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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记者从全市社保公共服务事项“全市通办”工作会议上获悉,为大力推动我市社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我市首批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将从28日起实施“全市通办”,共有53项社保公共服务事项纳入通办范围。

  据悉,此次社保部门选取企业职工(含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高频服务事项作为“全市通办”事项,包括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信息变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入以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互转申请等共计53项。

  今年以来,市社保部门聚焦群众跨层级、跨区域办事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围绕社保公共服务高频事项,按照“实行同一事项同一受理条件、同一办理流程、同一经办标准”的标准化要求,打破全市范围内跨层级、跨区域属地办理限制,转变为参保人自主选择到就近社保经办机构或者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建立“全市通办”的社保服务新模式,方便用人单位和群众。例如,在五华县参保的群众,过去只能在五华县办理社保业务,现在可到全市任何一个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就近办理。

  办事群众可通过两种方式申请办理“全市通办”业务。一是窗口申请办理。参保人根据便利、自愿原则,选择到就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业务事项办理申请。窗口经办人员按照事项申办要求进行受理,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收件凭证。二是网上申请办理。参保人通过省人社局厅网上办事大厅、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广东人社APP、广东社保APP、自助服务终端等平台进行网上事项申办。

  下一步,我市社保部门将逐步推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的“全市通办”,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社保经办服务。(记者黄钰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