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陈敏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审议有关文件稿,研究部署今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张爱军,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王庆利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梅州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稿,听取了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和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汇报。
会议充分肯定去年以来我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取得的新成效,要求各级各部门及时总结经验、保持状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十一个坚持”重要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梅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围绕一体推进法治梅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总目标,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努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各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一要完善顶层设计,高标高质制定法治梅州、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确保法治梅州建设更好地体现群众期盼、引领未来发展。二要建设法治政府,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协同发展机制,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三要提高立法质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扬尘污染防治、农村建房管理等重点项目立法,以高质量的立法供给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四要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健全司法职业保障,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落实督办追责机制,营造良好司法生态。五要夯实法治基础,编制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健全法律服务体系,丰富完善“五位一体”社会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依法治市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法治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法治建设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及时了解工作进展、纠正偏差,提出改进措施。要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扩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效,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锻造政法铁军。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记者钟智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