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动态 > 梅州开新局
我市印发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巩固三大保卫战成果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1-07-28 09:02:00  浏览:-
字号:

  近日,我市印发《梅州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梅州市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梅州市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别明确我市今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成果。

  《梅州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梅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不低于97%,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5μg/m3以内,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36μg/m3以内,其他污染物指标全面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消除中度以上污染天气,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评价在全省保持前列。重点工作任务包括7个方面,分别是推动产业、能源和运输结构调整,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工业炉窑和锅炉污染综合治理,强化移动源治理监管,推进面源管控精细化,强化大气环境管理决策科技支撑,强化污染天气应对。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梅州市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今年,全市现有地表水8个国控、11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比例100%,26个市考(含国控、省考)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地下水国考点位水质达到国家下达目标要求,市级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得到保障。重点工作包括11个方面,分别是全力推进考核断面达标攻坚,深入推进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工业污染治理、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地下水污染治理、港口船舶污染治理,巩固提升饮用水水源保护水平,巩固提升水环境水生态协同管理水平,巩固提升重点流域协同治理水平,加快完善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

  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梅州市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要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的原则,持续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严格农用地安全利用和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到今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省下达目标要求,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重点工作包括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推进农用地保护和分类管理、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强化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方面。(记者江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