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下称“《意见》”)精神,推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市委书记陈敏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正勇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意见》,是自1982年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制度建立以来,中央对于历史文化资源全方位保护的首个重要的国家文件,为我们做好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在城乡建设中推进微改造、小更新,大保护、小开发,积少成多、抓小见大,以小变化实现大变化,把梅州打造成广东文化高地。
会议强调,梅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我们责无旁贷;梅州是世界客都,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是我们的题中之义。全市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意见》要求,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让陈列在梅州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推动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动文化名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一是呈现要有载体。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保护传承体系,建好各类文化场馆,激活与名人故居(旧居)的关联跨界资源,持续提升名人故居(旧居)保护利用水平,分类推进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赓续红色基因,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加快推进“一城两坊”项目建设,打造城市盆景。二是传承要有支撑。整体谋划建好国家级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大力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和客家山歌名家、非遗传承人培养工程;坚持守正创新,创作更多有筋骨、有特色、有温度的精品力作,形成梅州独有的文化标签和文化印记。三是融合要有产业。注重以商养文、以文促商,重点在文化赋能、延伸链条、塑造品牌上下功夫,推动文化与产业深度融合,让美丽经济在美丽梅州精彩演绎。四是落实要有保障。树立全市“一盘棋”理念,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强化奖励激励,积极动员多方参与,激发全市上下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自觉性、主动性。
会上,陈金銮、孙春明、张映平、陈元星作学习交流发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记者钟智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