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委农办、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公布了2021年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名单,我市有18个村(社区)上榜。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已获评10个全国“民主法治村(社区)”和36个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据了解,我市历来重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以示范创建为抓手,充分发挥地区特色优势,将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把法治文化元素融入乡村建设,提升村民民主意识和法治意识。此次上榜的18个村(社区)包括梅江区西阳镇直坑村,梅县区丙村镇芦陵村、程江镇槐岗村,五华县转水镇里塘村、长源村和龙村镇留畲村、安流镇蓝田村、水寨镇黄狮新村,蕉岭县文福镇鹤湖村、长潭镇堑垣村,丰顺县建桥镇郑屋村、砂田镇黄花村,大埔县银江镇银村村、三河镇旧寨村,平远县八尺镇黄沙村、中行镇良畲村,兴宁市宁中镇宁中社区、叶塘镇河西村。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今后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活动,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依法治市奠定坚实基础,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记者郑炜梅 通讯员邹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