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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四十八次会议
任命陈伶俐、蒋鲲为副市长,决定市七届人大十次会议11月22日召开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1-11-17 09:32: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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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代主任李远青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健平、曾小华、张映平、蓝伟东、伍德凤,秘书长黄立强及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孙春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余其豹,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林秀雄,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陈怀宇,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通过了相关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报告;审议通过了陈丽辞去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报告及有关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七届人大部分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的决定、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等。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2021年市级财政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支出,积极推动财政资金落地见效,同时加强预算执行效率的监督。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夯实国有资产规范管理基础,有效防范国有资本运营风险,增强国有企业发展动力和活力。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梅州市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效益监管,进一步利用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促进其转为优势发展资源,为梅州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在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八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承办单位要把代表建议办理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

  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统一规范备案审查标准,加强备案审查队伍建设,做到应报尽报。

  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市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强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进度的跟踪、监督,确保每个项目都能落地见效,不断增进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会议决定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在梅州城区召开,会期一天。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陈伶俐、蒋鲲为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随后,新任命人员接受了任命书,并进行宪法宣誓。陈伶俐作了简要的任职发言。(记者林德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