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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实施方案
排查整治自建房安全隐患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2-06-22 10:00:4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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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日前印发《梅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市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摸底,组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立查立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目前,排查摸底工作已全面铺开。

  根据《方案》,各县(市、区)在城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重点围绕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和学校、医院、集贸市场、工业园区、培训机构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排查五类房屋,包括3层以上、聚集人流10人以上的房屋,用于教育培训、医疗、养老、托幼等公共服务性房屋,用于休闲娱乐、饭店、旅馆、商超、民宿、公寓、群租房等经营性的房屋,违规改为经营用途和改扩建的房屋,砖木结构和砖混结构的房屋。

  《方案》要求,重点排查建筑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建设合法合规性三方面内容。如建筑是否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是否存在明显开裂、变形,是否擅自改扩建(含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建筑结构、加层、增设夹层等)情况;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是否将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的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或提供给公共活动使用,自建房是否符合各行业经营许可有关场地、场所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城镇燃气安全、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等。

  《方案》明确,要在2022年12月基本完成自建房整治工作,同时实施分类整治,达到切实消除建筑安全隐患目的。为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方案》还明确从严格审批、加强日常检查、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等方面加强对自建房安全管理。(记者郑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