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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印发
五大行动提升城乡美丽值美好值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2-06-28 09:49:1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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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市印发《梅州市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提出,2022年至2024年期间,我市将通过五大行动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

  根据《行动计划》,2022年至2024年期间,我市将推进美丽城区提质行动、美丽圩镇建设行动、美丽乡村建设行动、美丽生态提升行动、美丽细胞提质行动共五大行动。五大行动包含三十项子行动,涉及垃圾分类、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行动计划》对每项行动均明确了具体内容和牵头责任单位。

  其中,美丽城区提质行动包括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老旧小区改造、城区缆线整治、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等。《行动计划》指出,至2022年底,梅州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2024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美丽圩镇建设行动包含提升圩镇垃圾治理水平、开展圩镇“三线”治理、加强圩镇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圩镇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圩镇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圩镇信息化服务能力、提升圩镇整体风貌7项子行动。其中,在提升圩镇基础设施水平方面,《行动计划》提出,优化镇区路网结构;各建设1个以上停车场,解决居民停车需求;完善圩镇自来水供水管网,推动圩镇集中供水全覆盖,提升自来水水质,确保饮水安全;推进“厕所革命”,各圩镇建设1个以上公厕。

  美丽乡村建设行动包括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村庄“三线”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四好农村路”建设、村容村貌整体提升、打造美丽乡村示范带、新型农业发展建设和发展乡村红色旅游产业9项子行动。《行动计划》提到,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2022年至2024年,逐步推进示范村外其他行政村的建设,实现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50%以上存量农房微改造。至2024年,各县(市、区)要建成1个以上乡村风貌示范带,并逐步完善“四沿”区域美丽乡村风貌带建设,形成客家特色民居及客家乡村风貌示范带,打造乡村风貌“梅州样板”。

  开展美丽生态提升行动包括扬尘污染防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修复工程、实施绿化提质工程、高质量建设美丽碧道4项子行动。开展美丽细胞提质行动包括深入推广城市CI运用、完善美丽门户工程、实施美丽节点工程。《行动计划》提到,美丽门户工程要持续完善和美化提升城市入口、高速出入口、景区入口、车站、村口等重要节点门户建设;美丽节点工程要因地制宜,利用边角地、插花地、废旧建筑、闲置地等新建或改建、扩建一批便民设施。(记者郑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