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梅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发布食盐消费警示,希望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不信谣、不传谣、不盲目抢购、不囤积。
据悉,8月24日,我国盐行业唯一中央企业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消息指出,我国对食盐实行定点生产管理,我国食盐来源主要分为三类:井矿盐、湖盐、海盐。当前我国的食盐产品结构占比为井矿盐87%、海盐10%、湖盐3%,井矿盐和湖盐生产均不受日本核污染影响。全国产销企业布局完善,食盐储备供应充足,正在全力以赴保障市场供应。8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加大水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及食盐价格监管力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进口食品相关规定,加强市场销售进口水产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的,将严格依法予以查处。
市消保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国家有关部门的权威发布,尤其注意海外代购等渠道,确保餐饮安全,并保持理性,不要焦虑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盲目跟风抢购食盐等消费品。同时,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发现市场经营者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或利用其它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以及采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变相提高价格,使用虚假的、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手段实施价格欺诈,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它价格违法行为,可及时拨打12345政府热线或者登录全国12315平台投诉举报。同时,也呼吁广大商家守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 朱绮辉 通讯员 谢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