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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
来源:梅市府办〔2013〕17号  时间:2013-03-29 16:16: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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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梅州市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

(2012—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梅州市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2012—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6日


梅州市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2012—2020年)

  为了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与劳动力转移协同发展,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梅州,根据《广东省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2012—2020年)》和《梅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订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与成效。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从自发转移正逐步向有序转移转变。突出表现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数量稳定增加,“梅州的哥”、“客家大嫂”等劳务输出品牌初具影响力。二是从与产业转移脱节正逐步向与产业转移互动转变。既注重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与产业结构升级互动,又对接企业人才需求与培训基地的人才供给,直接实现校企互动,进一步增强了劳动力转移培训与本地产业结合的紧密程度。三是从向外转移为主正逐步向内外转移结合转变。既把本市工业园区作为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的重要载体,激励园区企业吸纳本地劳动力,又依托珠三角地区劳动力接收基地,大力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由此决定了我市新一轮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必须是起点高、要求高、难度大、有特色。

  (二)问题与挑战。

  一是人口规模大而不强。即我市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规模均在全省占有较大比重;大学程度的人口比例明显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比例则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特别是常住人口中的文盲率高于广东全省平均水平;我市农村劳动力掌握初级以上技能的人数仅占10%,拥有高级技能证书的人数占比仅为0.5%,全市农村劳动力总体获技能证书的比例为13.5%,劳动力技能普遍偏低,影响了就业层次分布。二是劳动力总体过剩和区域短缺现象并存。一方面,总体过剩的趋势仍然明显。农业人口占全市人口总数的比重超过70%,第一产业吸纳的就业数量仍然偏高,总体上劳动力属于过剩。而且,我市人口中,0—14岁的比例较高,未来劳动力供给仍然保持增长势头;另一方面,区域内劳动力供给与需求结构差异较大,劳动力输出与劳动力短缺并存。三是政府统筹劳动力培训与转移的难度增大。四是企业主动参与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长效机制没有形成。五是劳动力自身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参差不齐。        

  (三)形势与机遇。

  一是区域产业重构机遇。我市正在大力实施“一园两特带动一精”发展战略和“三城三区”规划建设,打造幸福导向型产业集聚区,将对我市劳动力的向外转移和向内转移提供同等重要的空间和可能。二是“双转移”战略深化机遇。随着省、市相关政策的出台,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将获得新的空间。三是绿色崛起的发展方式转变机遇。绿色崛起与扩大内需战略两者结合将为我市的产业发展和劳动力培训转移带来巨大机遇,为我市劳动力培训转移创造新的机会和空间,从而变资源优势为优势资源,变发展优势为优势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围绕“全力加快绿色经济崛起,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梅州”的核心任务和“一园两特带动一精”的发展战略,加快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体系,加大省、市共建山区职教基地的力度,构建区域劳动力转移新体制新机制,促进劳动力向外输出转移与就近就地转移共同发展,推进劳动力转移与产业发展、人口分布与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耦合匹配”和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由“量”到“质”的转变,实现人力资源合理流动、高效配置,为把梅州打造成为集客家文化之大成的“世界客都、宜居城乡”、粤东北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全局统筹与区域规划紧密结合。从科学发展大局出发,以主体功能区建设引领劳动力空间布局,划分劳动力转移主体功能区,分区管理,差别考核,错位建设,促进劳动力转移与本地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坚持劳动力转移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通过产业“发展、转型、升级、优化”带动劳动力的转移和提升,以劳动力转移配合、支撑、引导产业发展,有效促进产业发展和劳动力的互促互动。

  ——坚持向外输出转移与就近就地转移紧密结合。既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劳动力向市外转移输出,又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的实际和趋势,培训并激励本地产业发展需要的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

  ——坚持劳动力转移与劳动者全面发展紧密结合。推动劳动力“发展式”转移,在转移的同时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和劳动者技能水平提升,保障就业的稳定性,推进素质就业,并在转移中促进劳动者收入的增加及其自身的综合发展,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三)发展目标

  在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调节、保障有力、运行规范的区域劳动力转移机制基础上,通过产业带动、市场驱动、政府推动“三动发力”,产业、创业、就业“三业并进”,向外输出转移就业与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共同发展,减少未来农民和失业人口,将梅州由“人口大市”与“劳动力大市”转换为“能力大市”、“技能大市”、“素质大市”与“就业大市”,推进产业转型、就业转型、能力转型与配置转型,力争成为广东省区域劳动力转移示范市。

  ——劳动力转移区域布局更合理。形成“北迁中优南调”的劳动力转移格局,即北部地区以向外输出转移为主,中部地区以劳动力的就近就地转移并加以优化配置和技能提升为主,南部地区以向外输出转移与就近转移相结合的劳动力转移格局。在向外输出转移的同时,重点保证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和丰顺新区的劳动力需求。

  ——劳动力转移总量再上新水平。到2015年,新增转移劳动力40万人,向梅州市外转移的劳动力达到40%以上;到2020年,再新增转移劳动力40万人,向梅州市外转移的劳动力达到30%以上。

  ——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更全面。到2015年,全市受过技能培训转移劳动力比重达到60%以上,其中,中级以上技能人才占转移劳动力比重达到15%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全覆盖。

  ——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就业特色更明显。建立起与烟草、建材、电力、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和幸福导向产业等六大产业相匹配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与精致高效农业、绿色农业和旅游农业以及现代农业相衔接的稳定就业体系;与水果、茶叶、油茶、南药、优质稻、蔬菜、烤烟、畜牧水产等八大主导产业相适应的专业化就业队伍;将人力资源大市转换为人力资本大市,将人力资本大市转换为高素质劳动力输出大市,形成极具竞争力的外向型劳务产业。

  (四)战略思路

  ——产业内转移和产业外转移并重。提升农村劳动力的非农就业能力,推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结合产业的发展态势,培育新型农业产业工人和农村实用型科技人才,推进农村劳动力在农业产业内转移。

  ——就地转移和异地转移并重。重点开展劳动力转移输出培训品牌建设,进一步拓展珠三角地区乃至境外劳动力需求市场,有组织的推进劳动力向市外异地转移;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的需求与态势,强化本地企业发展需求的劳动力培训,激励适宜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

  ——产业升级与技能提升并重。加快转型升级,建设绿色现代产业体系,为劳动力的转移奠定产业基础;建立普惠化与系统化的劳动力技能培训机制与体系,加大对劳动者的技能培训力度,提升培训效果,实现劳动者技能状况与产业发展需求的紧密配合。

  ——就业转移与人口迁移并重。建立适宜的农民“离地进城”机制,由就业转移向人口迁移转变,加速农民向市民转型;鼓励已经在市外实现转移就业的劳动者,在工作、经商或常住地落户,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居民财产资产化、农地资产化制度,激励具有较高非农就业技能的农民在城镇安家落户。

  ——短期培训与终身教育并重。既要关注劳动力的短期技能培训,又要确立对劳动力进行终身教育的理念,形成“大培训、大转移、大创业、大服务”的开放型就业格局,使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在动态中不断得到提升并满足产业发展的需求。

  ——组织转移与自发转移并重。既要发挥政府在劳动力转移中的引导作用,又要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转移中的调节作用,实现劳动力转移由“盲流”到“明流”、从体力到智力、从体能到技能、由无序到有序、由分散到聚集的组织化、导向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大转移,实现劳动力由“临时干活”向稳定就业转变、由盲目找工向有序就业转变、由找到工作向找好工作转变。

  三、区域劳动力转移功能区的划分与建设

  (一)划分依据

  ——与主体功能区划相协调。各县(市、区)的功能区划和发展定位是决定劳动力转移空间格局形成的根本因素。

  ——与产业发展趋势相结合。既要结合“一园两特带动一精”发展战略,以创新为动力,着力构建绿色现代产业体系,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打造幸福导向型产业发展聚集区;又要根据“三城三区”的空间发展格局,大力推动工业园区化、园区产业化。

  ——与县(市、区)的人口承载力相结合。要充分考虑各县(市、区)的人口密度和农村人口与耕地的比率和农村人均耕地这两个指标。

  ——与劳动力转移实际相结合。珠三角是我市劳动力转移的主要流出目的地,市内各县(市、区)的就近转移是我市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就业地,各县(市、区)劳动力转移数量都较大,青年劳动力是劳动力转移的主体,各县(市、区)劳动力转移的意愿有差异。

  (二)功能分区与建设

  综合考虑梅州市各县(市、区)的功能分区和产业定位,人口承载力以及劳动力转移的历史和现实,将大埔县、平远县、蕉岭县、丰顺县、五华县和兴宁市等“五县一市”定位为劳动力重点输出区;将梅江区、梅县等“一区一县”定位为就近转移区,总体上形成“北迁中优南调”的劳动力转移格局。即北部地区以向珠三角等地向外输出转移为主,中部地区以劳动力的就近就地转移并加以优化配置和技能提升为主,南部地区以向外输出转移与就近转移相结合的劳动力转移格局。

  但在区域内部,根据我市三大重点产业园及丰顺新区的建设需要,鼓励适宜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

  ⒈劳动力重点输出区。

  (1)空间范围。

  劳动力重点输出区主要有两类:一是富余劳动力属性地区,是五华县和兴宁市。二是生态属性地区,是大埔县、平远县、蕉岭县、丰顺县。这几个县(市)常住人口占梅州的77.9%,是梅州向外转移劳动力的主要区域。

  (2)功能指引。

  劳动力重点输出区的功能定位是我市劳动力净转出区和新增劳动力的重要输出区;方向是在保障本地区农业劳作和满足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有序转移出本地区的富余劳动力;目标是通过劳动力的有序转出,减小本区域人口密度,支持市内重点产业园区。

  ——五华县。在大力做好“梅州的哥”、“客家大嫂”以及机电技工等劳务品牌的劳动力转移基础上,进一步培育客家管家、汽车司机等中高端劳动力转移品牌,使五华县成为我市向外劳动力输出的主力军。此外,以五华县城为中心,安流、华城为次中心,使之成为吸纳五华县本地劳动力的重要区域;并积极引导合格劳动力向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集聚。在南部生态旅游区和北部特色旅游区,大力向外转移劳动力,为旅游业发展提供生态空间。

  ——大埔县。在推进“一核三线”建设、营造“大埔大公园、旅游先锋县”的品牌中,大力向外转移剩余劳动力,并在以大埔高陂陶瓷产业工业基地、大麻陶业基地和光德、桃源、洲瑞等镇陶瓷工业小区的“两基地三小区”格局建设中,集聚、吸纳部分本地劳动力,大力培训陶瓷产业技术工人,打造大埔陶瓷产业技工品牌。

  ——平远县。实现“内聚外迁”,大力推动剩余劳动力的区域流动,以红色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带动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适度推动本地劳动力向以平远生态工业园为主要载体的工业园区集聚,全力打造“程乡电子工”和“慈橙之星”的品牌,积极引导打造平远汽车驾驶员劳动力转移输出品牌。

  ——蕉岭县。以生态旅游特色县建设带动劳动力转移,引导劳动力向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集聚。同时利用建材、农产品深加工业等传统优势产业,打造“水泥粉磨”以及农产品深加工等劳动力培训品牌。

  ——丰顺县。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要与电声、木制品产业需求相结合,开展“订单式”培训,促使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与就地就近就业相结合,带动县内劳动力向电声、木具产业集群集聚,同时积极向市内重点工业园区及丰顺新区转移劳动力,使丰顺成为市内工业园区劳动力的重要来源地。

  ——兴宁市。在大力推动劳动力向珠三角等地输出转移的同时,鼓励劳动力向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和市内的华丰工业园转移。在“纺织之乡”的宁新街道,广东省“技术创新(工艺)专业镇”的坭陂镇、新圩镇,“食品加工镇”叶塘镇等,继续通过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要以机电产业人员培训为龙头,打造机电、工艺、纺织等特色产业工人转移培训基地。

  (3)政策导向。

  第一,促使劳动力输出品牌向高端升级,加强劳务的组织化输出。既要继续擦亮“梅州的哥”、“客家大嫂”、机电技工等精品劳务输出品牌;又要积极筹划扶植“客家管家”、“梅州司机”等中高端蓝领劳务输出品牌,鼓励走出去自主创业,打造创业团队;稳固珠三角劳动力输出市场,积极拓展港澳甚至海外劳动力市场,强化政府、行业协会作用,增强劳动力对外转移的竞争力。

  第二,完善软硬件建设,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进一步完善服务平台,动态更新联通覆盖到村的“农民就业信息库”,实现城乡就业服务全覆盖。完善县级综合培训基地和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全面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水平。

  第三,积极争取省专项资金支持,在省促进区域劳动力转移的“六大工程(项目)”中,力争使我市的县(市、区)甚至全市成为试点,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对我市转移劳动力的组织、中介机构进行奖励扶持。

  第四,完善“对口转移”机制,建立与“双到”扶贫和“三重”产业转移相衔接的转移通道,提供从转移前调查,转移中指导到转移后跟踪的路径式、一体化服务。

  第五,鼓励珠三角等外地企业在各县(市、区)进村入户开展扶贫式、靶向式转移招聘,并积极与各县(市、区)的职业学校开展订单培训。

  (4)目标及考评。

  发展目标:生态属性地区的大埔县、平远县、蕉岭县、丰顺县,主要目标是通过劳动力转移带动人口的迁移,降低人口密度,维护生态安全,保护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作为富余劳动力大县的五华县和兴宁市,主要目标是进一步挖掘劳动力转移潜能和提升转移劳动力整体素质,以劳动力转移优化当地人口结构,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劳动力转移方向主要是珠三角、港澳等经济发达地区以及市内重点工业园区、县(市)的工业园区。

  到2015年,该区域新增转移劳动力30万人,其中新成长劳动力10万人,组织技能培训24万人次,其中培养现代农业技能型人才4万人;到2020年,该区域再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0万人,其中新成长劳动力12万人;组织技能培训26万人。

  考评重点:实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弱化对经济增长、引进外资等相关经济指标的考核。大埔县、平远县、蕉岭县、丰顺县主要考核转移劳动力提升农业生产效率、转移劳动力带动生态移民的情况。五华县和兴宁市主要考核劳动力转出指标。到2020年,大埔县、平远县、蕉岭县、丰顺县实现生态移民的人数占当地人口比重达20%以上。五华县和兴宁市新成长劳动力转出率达到80%以上。

  ⒉劳动力就近转移区。

  (1)空间范围。

  劳动力就近转移区主要是梅州的重点发展区和优化发展区,是梅州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具体包括梅江区和梅县。

  (2)功能指引。

  本区域为城镇化的快速推动区和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地。作为“一核两区”的所在地,绿色产业发展空间大,区域内劳动力转移需求旺盛。通过劳动力的区内转移和优化配置,加快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向周边城镇尤其是中心城镇和工业园区转移就业尤其是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转移就业。

  ——梅江区。定位为区域性劳动力集聚区和优化配置区。在做好传统的美容美发、中式烹调师等职业技能培训,吸纳周边县(市)劳动力向本区集聚的同时,要利用教育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依托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光源、节能环保、汽车零部件等现代制造业的产业优势,做好相关产业工人培训,吸引高素质人才和新兴产业技工,为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实现劳动力的优化配置。

  ——梅县。要在以雁洋为核心的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建设以及抓好大配套、发展大商贸,扶持都市型现代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大力吸纳农村劳动力向服务业转移,积极推进广东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的建设。提升畲江的生活配套和吸纳第三产业就业能力。培训新兴产业工人,吸纳周边劳动力向园区集聚,并激励已经在非农产业实现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聚居和迁移。

  (3)政策引导。

  第一,将劳动力转移与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相结合。积极倡导能力扶贫、教育培训扶贫和技能扶贫等扶贫方式,针对农村劳动力普遍缺乏技术的实际,与挂钩帮扶单位联合举办扶贫开发“双到”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班,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

  第二,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林权流转制度,依法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流转交易和变现,促使部分有意愿的农民脱离土地,加快身份转变。

  第三,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省级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的培训补贴和就业培训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劳动力就近就地灵活就业。

  第四,进一步建立健全创业扶持政策体系,鼓励农民创业和外出劳动力返乡创业,以创业实现就业,并进一步带动梅州本地就业。

  第五,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和设施,建设“村民工作坊”,吸引当地农村留守劳动力的季节性兼业就业。

  第六,进一步完善农民入户城镇办法,鼓励和引导农民在城镇置业。

  (4)目标及考评。

  发展目标:通过大力发展绿色现代产业和县域经济,推动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加快当地城镇化步伐和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并通过优化农村劳动力与土地的配置比例、教育培训和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农业总体生产效率。到2015年,该区域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0万人,其中新成长劳动力2万人,组织技能培训8万人,其中培养现代农业技能型人才2万人;到2020年,该区域再新增转移劳动力10万人,其中新成长劳动力3万人,组织技能培训7万人次。

  考评重点:实行适度增长、绿色产业发展和城镇化优先的绩效评价,突出对非农就业比重和吸纳新增本地农村转移劳动力方面的考核。“十二五”期间,确保梅县平均每亩耕地的劳动力数量年均下降8%,到2020年非农就业比重比2010年提高20%。

  四、重点项目

  配合广东省区域劳动力转移将要实施的“六大工程”,结合我市实际,实施促进区域劳动力转移“十大工程”。

  (一)境外输出工程

  以香港、澳门乃至海外劳动力市场为劳动力转移输出目标市场,搭建向境外输出劳动力的平台,实现向境外输出劳动力的突破,力争到2015年,实现向境外输出劳动力5000—10000人。

  (二)区域合作工程

  加强主要劳动力转移输出区的区域合作,形成对口培训、对口资助、对口转移以及购买成果、组织有序的区域合作、收益共享的劳动力转移机制;以广东省区域劳动力转移“校园对接产业园工程”为契机,开放引进经济发达地区的产业园区或技工(职业)院校与梅州本地技工(职业)院校合作招收、培养学生。

  (三)进村入户工程

  全面铺开镇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事大厅建设,完善村级服务站建设,负责当地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的组织发动、开展社会保险、扶贫“双到”等工作;将企业用工需求信息、职业技能培训信息上网络、上电视,将与劳动转移培训就业相关的信息送到村庄,传到农户。

  (四)大品牌工程

  积极提升劳动力输出的档次和技能,积极扶持和打造“客家管家”、“梅州司机”、机电技工等技术含量更高、就业前景更好的劳动力输出品牌,力争有5—6个劳动力培训转移品牌成为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品牌;同时,各县(市、区)必须结合本地实际打造1个以上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品牌和1个以上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特色镇,农村社区教育培训应该以当地特色的品牌为主导,实现品牌朝多元化发展。

  (五)集群化输出工程

  采取组织化转移就业,实行“招生—培训—输出—维权—跟踪”一条龙服务;配合广东省区域劳动力转移实施的“一企一村”、“一县一园”转移对接工程,通过集群化输出,带动更多的城乡劳动者参加品牌培训,发展劳务输出培训品牌产业,实现品牌的成功输出,推进劳动力转移的技能提升、布局合理和匹配有序。

  (六)百村千坊工程

  在全市各镇选择若干企业,扶持100个左右的村建设1000个左右的农村转移劳动力工作坊。围绕发展红色旅游业,转移农村劳动力;围绕发展乡镇、街、村经济,发展家庭旅馆业、农家宴、物业管理、商业服务、农家采摘休闲业等第三产业,实现农村劳动力的就近就地转移与充分就业。

  (七)引凤筑巢工程

  建立人才引进激励机制,结合“乡贤回乡兴业”工程和高层次人才“千人引进”计划,营造有利于就业创业和居住的环境,鼓励市外和梅州在外的优秀技工、企业家和其他有一技之长的人才到(回)梅州就业和创业。

  (八)技能提升工程

  以新成长劳动力“两清”工程和“三千技能提升工程”为切入点,对新成长农村劳动力实施“毕业前在校培训计划”,对企业在职工培训实施“技能提升计划”,对农村劳动力培训实施“人手一证计划”,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由数量型向素质型转变。加快培养山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高技能优秀人才,以“三名工程”为抓手,重点推进市高级技工学校升级提质。力争“十二五”期间高级班、技师班学生人数占在校生人数的比例达到60%。

  (九)幸福导向产业工人培训工程

  适应幸福导向产业的发展需求,做好幸福导向产业工人培训和培养工作,尤其是要发挥现有旅游企业的资源优势,调动企业参与职业培训的积极性,以“校企双制”模式,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提高相结合,培训相关产业和工种的工人。

  (十)创业扶持工程

  结合广东省区域劳动力转移的“在外乡贤返乡创业示范带动工程”,重点抓好“乡贤回乡投资兴业工程”,鼓励在外事业有成的梅州籍人士回梅州创业,树立在外乡贤返乡创业典型;从组织服务体系、财税、金融、产业、社会保障等多方面建立健全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尤其要充分利用我市作为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区的机遇,营造有利于创业的环境,以创业推动就业,实现就业转型,推进劳动力转移。

  五、政策支撑与保障措施

  (一)政策支撑

  ⒈财政扶持政策。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大对本地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公共服务等的财政扶持力度,积极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本规划各项目标落到实处。

  ——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和对口合作区的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充分利用广东省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确定的区域间劳动力转移横向援助机制,采取定向招聘、定向培训、定向输送、合作开发等方式,有组织集群式地向珠江三角洲地区尤其是19个农村劳动力接收基地输送劳动力,争取对口地区的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扩大劳动力培训转移资金来源。

  ⒉产业带动政策。

  ——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做好重大项目就业效益评估。做好重大项目的就业效益评估,坚持重大项目与劳动就业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在推进我市现代绿色产业发展的同时,促进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

  ——强化产业园区和企业在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中的主体作用。建立产业园区和企业劳动力资源供求信息库,继续走工学结合、校企联合、村企配合的职业培训道路,最大限度提升职业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鼓励企业对经过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给予提薪、补助和补贴等激励,增强劳动力培训转移的吸引力。

  ⒊促进就业和培训政策。

  ——完善劳动力转移就业激励机制。将城镇促进就业政策全面向农村延伸,实行特殊技能援助,实施扶持创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制度。实施公益性岗位援助,制定劳动力转移公共就业服务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服务标准。

  ——建立劳动力转移就业动态责任考核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劳动力转移就业动态责任层层分解,一直落实到镇(街道)、村(居委),并对责任人实行动态考核,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激发全市各地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完善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建设。建立人力资源供求和培训信息进村入户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我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和培训信息评估制度,并利用现有的“三网合一”以及延伸到村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将人力资源供求和培训信息进村入户,进园入企。

  ——建立“接力式”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机制。与珠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以及本地产业园区和大型企业合作,共同建立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开展承接式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一条龙”服务制度,明确不同区域、不同转移环节的责任和工作程序。

  ——建立转移劳动力终身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培养)制度。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免费提供1年预备制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对转移到企业技能岗位后的本地劳动力,技能等级每晋升一级给予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建立适合本地产业发展要求的职业技能开发和培训制度。以省市共建山区职教基地为契机,争取财政、社会资金、企业资金以及个人资金的支持,本着适用原则,开发符合本地产业发展要求的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论证标准,拓宽职业培训补贴范围。

  ——完善引进与培养结合的人才开发政策。引进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对有特殊贡献的本土人才实行政策倾斜,加大培养力度,并按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出台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以创业带动就业,开辟在外乡贤创业绿色通道,建设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以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为载体,通过深入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和实用技能培训及创业资金贷款支持,鼓励农民(居民)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家庭工业、生产性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和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提高农民(居民)创业能力,拓展农民(居民)创业领域和渠道。

  ⒋农(林)地流转与人口迁移政策。

  ——出台农地流转试行办法。在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允许下,探索农村财产资产化推进路径,鼓励农民盘活农村资产,积极探索制定有利于农村居民向城镇尤其是中心城镇迁移的土地流转政策,引导农民以转包、租赁、互换、承包、入股等形式依法推进土地集中流转、规模流转。

  ——完善林地流转机制。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创新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推进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依法建立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合理流转机制,使农村劳动力在其林地权益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加快转移,并实现向城镇的人口迁移。

  ——放宽人口迁移准入政策。根据新型城市化发展的要求,逐步放开我市城镇落户限制,鼓励已经实现向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居民实现从农村向城镇的彻底迁移,推进人口集聚;支持和鼓励在外实现稳定就业的劳动力充分利用广东省政府关于农民工积分入户政策,在就业所在地安家落户。对申请落户我市城镇的农民工、符合基本落户条件的,应当准予落户。梅州市区对农民工中的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特殊技能或者突出贡献者,应当准予优先落户。

  ⒌公共服务政策。

  ——切实做好转移劳动力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鼓励和扶持举办面向随迁子女招生的民办学校。推广随迁子女凭积分免费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办法,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学校不得向转移劳动力随迁子女加收借读费、赞助费或者其他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设立助学金、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等方式,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转移劳动力随迁子女就学。

  ——积极解决转移劳动力社会保险和住房保障问题。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对于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应按照规定纳入就业所在地职工社会保险制度范围。鼓励社区街道、工业园区、企业建设适合转移劳动力租赁的社会化公寓,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

  (二)保障措施

  ⒈组织到位。

  设立梅州劳动力转移协调联络办公室,与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合署办公。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紧密合作,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搭建平台载体,确保本规划相关工作和目标落到实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制定区域劳动力转移具体实施方案。

  ⒉宣传到位

  各级政府要深入了解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的内容和工作要求,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让企业、社会组织、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村劳动力全面了解区域劳动力转移政策,促进社会各有关方面更自觉、更主动配合落实好省、市区域劳动力转移工作。

  ⒊监督到位

  结合梅州实际,制定梅州市区域劳动力转移考核评估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完善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和全程监控平台,着力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严格开展考核评估工作,根据各功能区分类设置的考评指标体系,实行分类考评,并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各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