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30日梅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任命: 李少怀为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钟兴周的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赖艳丽的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