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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梅州考区)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来源: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16-10-21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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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梅州考区)面试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根据《关于划定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公告》规定,梅州考区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如下:

招聘单位

岗位类别

合格分数线

市直事业单位

教育、卫生、综合类岗位

60

蕉岭县(含乡镇)事业单位

教育、卫生类岗位

60

综合类岗位

55

二、资格审核

(一)需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见附件1

(二)资格审核时间:

1025日 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30

1026日 上午09:30-11:30

(三)资格审核地点

报考岗位所在的县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详见附件2

(四)资格审核材料

需参加资格审核的人员应提供原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并在规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原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表原件两份;

2.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

5.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7、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报考岗位中,“户籍所在地”或“其他要求”栏有户籍(或生源地)规定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按父母户口地进行报考的,需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按配偶户口地进行报考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确有特殊原因的,可由他人代为到场审核。由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需带齐上述材料外,还必须携带考生本人签名的资格审核委托书原件(注明未能参加资格审核的原因及委托事项,委托人和代办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递补资格审核

1、递补资格审核人员

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需递补面试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笔试成绩与本招聘岗位最后1名审核人员接近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2、递补资格审核时间:1027日上午(08:30-11:30

三、面试

面试工作将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进行,面试时间预计在117日至1111日。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近期本网站通知、公告。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附件:1、需参加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梅州考区)

     2、资格审核地点及联系方式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