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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节能监察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11-08-05 09:51: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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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是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直属的正科级、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会计岗位,招聘人数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好,工作态度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会计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即 1981 1 10 <>后出生);

4、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本岗位5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122-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梅州市江南署前路6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

电话:(07532247974

联系人:陈新峰 邮编:514023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及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1寸同底照片2张,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人事科报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统一审核。

4、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领取准考证时间。

5、考试。

1)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以会计专业知识为主。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专题演讲答辩方式进行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单位会计业务等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应试者首先介绍本人的主要经历;演讲完毕以后,应聘者就评委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答辩,答辩使用统一试题,演讲答辩每人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评委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考试时间:笔试初定20111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7、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8、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梅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