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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复退军人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11-08-05 09:49:5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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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梅州市复退军人医院为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地处丰顺附城,条件相对比较艰苦。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技术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大专毕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25周岁以下(1986110日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学历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寸正面彩色相片2张。

(二)报名时间:2011122 日至 1 24 上午8:3012时,下午2:306时;

(三)报名地点:市民政局五楼办公室(梅州市定民路6号)联系电话:2283325

(四)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一)考试方式: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和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

(二)考试时间:2011129日,上午9:00开始

(三)考试地点:梅州市民政局。

四、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不合格的,由成绩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执行。

六、聘用和待遇

经过以上程序确定的人选名单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梅州市民政局的网站(http://www.mzmz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本方案由梅州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梅州市民政局

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