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人社[2010]186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聘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是梅州市卫生局直属的正科级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经费来源差额拨款。是一间精神病专科医院,担负着梅州市六县一市一区和江西寻乌、会昌以及福建武平等周边地区的精神病防治、精神病专科门诊和住院任务,开展精神卫生司法鉴定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
办公室副主任(管理岗位),1人。
(二)条件
1、全日制医学中专以上学历。
2、卫生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3、年龄45岁以下(
4、具有任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办公室管理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
三、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证书、任职材料等资料(附小一寸照片三张),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统一审核。
报名地址:梅州市江北大浪口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办公室,联系人:魏庆红,报名电话:0753—2354244。
2、报名时间: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可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下载],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报名收费
经物价部门批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参照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每位考生收取报名费20元、考务费30元,共50元。
四、考试
采取面试的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公务文书处理能力,组织管理、协调能力)、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掌握医院管理理论,熟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劳动合同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熟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政策、工资政策)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如招聘岗位名额与应聘人员比例为1:1时,应聘人员考试分数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
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梅州卫生信息网(http://www.mzwsj.gov.cn)、梅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http: //third-hospital.meizhou.net)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八、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梅州市卫生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249947。
梅州市卫生局
二0一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