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处,隶属广东省梅州市委办公室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工作实际需要,经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需在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1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选调相关人员,确保选调人员素质。
二、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有关工作岗位的人员1名。
三、具体岗位
机关事务管理处办公室工作人员。
四、选调对象
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年龄计算截止至2011年1月10日。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体育运动学专业或相近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六)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由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六、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报考者可登录广东省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下载并认真详细填写《梅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并请将个人简历(附照片)、学历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并邮寄到广东省梅州市委办公室人事科。邮寄简历信封请注明“应聘”字样。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3、梅州市委办公室将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预审。对预审通过的人员通知进行面试。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2、报名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七、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应试人员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在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面试对象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取消面试资格。备验资料包括:(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与简历附照片同一底片);(5)《梅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
2、考试时间、地点:
八、体检
按报名者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选调人员自理。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十、公示与选调
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选调。拟选调人选名单在广东省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办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批准调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调资格。
十一、相关待遇
被选调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十二、有关问题的说明
广东省梅州市委办公室公室人事科地址:梅州市江南机关路9号市委办公室。邮编:514022,咨询电话:0753-2247410。
附件:梅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
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