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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梅州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分析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8-17 16:31:0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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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上半年,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得力的背景下,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及《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2022年促消费扩内需工作实施方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多措并举刺激“零售”、“餐饮”和“文旅”3大板块消费,叠加“五一”“清明”小长假带动的影响,消费潜力进一步释放、消费品市场渐趋回暖。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6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首次转正。

  2022年上半年,梅州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0.3亿元,同比增长0.7%,其中,6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59亿元,同比增长5%,实现年内首次转正,分别比5月、4月、3月提高6.9个、9.1个、6.7个百分点。全省位居13位,山区五市位居第3位。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上半年,城镇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额233.46亿元,同比增长0.9%,其中,6月实现零售额37.16亿元,同比增长5.6%,较3月提高7.8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品市场实现零售额76.84亿元,同比增长0%,其中,6月实现零售额12.43亿元,同比增长3.5%,较3月提高4.2个百分点。

  从消费形态看,上半年,商品零售282.34亿元,同比增长1.0%,其中,6月实现零售额45.14亿元,同比增长5.3%,较3月提高6.8个百分点;餐饮收入27.96亿元,同比下降2.2%,其中,6月实现零售额4.45亿元,同比增长2.9%,较3月提高7.2个百分点。

  上半年,我市与全省、全国消费品市场走势保持一致。与全国相比,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从1-4月开始分别高于全国0.6个、1.4个、1.4个百分点;与全省相比,我市1-3月至1-5月分别高于全省0.1个、0.6个、0.7个百分点,1-6月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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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19类商品类别“11升8降”。

  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59.24亿元,同比增长4.9%,比一季度提高1.2个百分点。全市19个主要商品类别当中,11类主要商品零售增速较一季度有所回升,5类商品零售保持正增长。其中:粮油、食品类,饮料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化妆品类,金银珠宝类,日用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中西药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家具类和其他未列明商品类等11类增速较一季度分别回升3.7个、5.5个、1.9个、6.5个、3个、4.3个、2.8个、7.4个、4.1个、31.3个和18.3个百分点(见表2)。

表2      2022年上半年和一季度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类值对比表

增速:%

序号

指标名称

上半年

一季度

变动率

1

粮油、食品类

-5.5

-9.2

3.7

2

饮料类

-8.9

-14.4

5.5

3

烟酒类

5.6

6.6

-1

4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8.1

-10.0

1.9

5

化妆品类

-6.2

-12.7

6.5

6

金银珠宝类

-9.1

-12.1

3

7

日用品类

-12.5

-16.8

4.3

8

五金、电料类

-28.6

-27.2

-1.4

9

体育、娱乐用品类

-0.2

40.3

-40.5

10

报杂志类

-21.3

-20.1

-1.2

11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7.0

-9.8

2.8

12

中西药品类

28.3

20.9

7.4

13

文化办公用品类

-19.0

-23.1

4.1

14

家具类

-16.1

-47.4

31.3

15

通讯器材类

-22.9

-15.2

-7.7

序号

指标名称

上半年

一季度

变动率

16

石油及制品类

29.4

29.5

-0.1

17

机电产品及设备类

96.5

111.5

-15

18

汽车类

-9.0

-8.1

-0.9

19

其他未列明商品类

-27.8

-46.1

18.3

  (三)基本生活类和餐费收入消费逐步回暖。

  根据梅州市政府印发的《梅州市2022年促消费活动工作方案》,我市以投放消费券的形式刺激梅州市零售、餐饮、文旅3大板块消费。通过此次促消费活动,对我市的限额以上吃、穿、用类和餐饮收入消费恢复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1、吃、穿、用类商品零售增速明显回升。

  上半年,全市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烟酒类,饮料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日用品类五大类值合计实现零售额7.37亿元,同比下降6.0%,较一季度收窄3.3个百分点。从6月看,粮油、食品类和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较3月的收窄幅度均超过10%,同比增长10.1%和8.1%,分别比3月提高19.1个和18.6个百分点。

  2、住宿和餐饮企业稳定恢复。

  2022年上半年,我市共有77家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与去年同期比保持正增长的企业有41家,比3月餐饮收入增速回升的企业有46家,占比达到六成。上半年,限额以上餐饮收入同比增长11.2%,比一季度收窄2.3个百分点。从本月看,限额以上餐饮收入同比增长11.6%,比3月提高33个百分点。

  (四)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增速保持两位数增长。

  2022年,俄乌冲突加剧国际原油价格攀升,全球原油供需问题紧张,国内成品油已经经历12次油价调整(10次上涨、2次下跌)。按照上调后的油价,我市的92号汽油突破9元/升,95号汽油迈向10元大关,98号汽油更是超过了11元/升,且夏季高温天气来袭,车载用油使用量增多,汽油进入需求旺季。全市限额以上石油及制品类实现零售额21.26亿元,同比增长24.7%,比一季度回落0.1个百分点,拉动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商消费品零售额增长8.6百分点。

  (五)汽车类商品零售增速6月首次转正。

  2022年6月1日起,国家对购置日期在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且整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对汽车消费品市场拉动作用明显。全市限额以上汽车类实现零售额20.46 亿元,同比下降9%,降幅比一季度扩大0.9个百分点。    

  从本月看,前期因为俄乌冲突累及全球供应链,多家车企减产或者停产,车源供货困难,产销下滑导致部分车型价格上涨。1-2月汽车类同比下降2%,4月创上半年增速的最低点,同比下降20.6%,降幅比3月扩大11.6个百分点,受2021年芯片短缺导致基数较小的影响,5月同比下降17%,降幅较4月收窄3.6个百分点,6月汽车商品零售增速年内首次转正,同比增长9.6%,比5月提高26.2个百分点。

  二、影响社会消费品市场增长的主要因素

  (一)12类商品零售额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2022年上半年,从我市与全省限额以上单位主要零售商品类别对比看,有14类商品零售额同比下降,比全省负增长类别多10个,合计拉低限额以上零售额5.2个百分点;有12类商品零售额增速均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仅有5类商品增速高于全省。其中,占我市比重较大的汽车类、粮油及食品类、家用电器及音像制品类分别低于全省9.4个、12.1个和10.2个百分点,合计拉低限额以上零售额4.2个百分点(见表3)。

表3       2022年上半年梅州市和全省主要类值对比表





增速:%

序号

指标名称

梅州

全省

与全省差距

1

粮油、食品类

-5.5

6.6

-12.1

2

饮料类

-8.9

5.9

-14.8

3

烟酒类

5.6

5

0.6

4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8.1

-11

2.9

5

化妆品类

-6.2

3.2

-9.4

6

金银珠宝类

-9.1

6.6

-15.7

7

日用品类

-12.5

-0.3

-12.2

8

五金、电料类

-28.6

2.2

-30.8

9

体育、娱乐用品类

-0.2

-11.6

11.4

10

报杂志类

-21.3

2.6

-23.9

11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7.0

3.2

-10.2

12

中西药品类

28.3

11.1

17.2

13

文化办公用品类

-19.0

6.7

-25.7

14

家具类

-16.1

-12.2

-3.9

15

通讯器材类

-22.9

8.5

-31.4

16

石油及制品类

29.4

19

10.4

17

汽车类

-9.0

0.4

-9.4

  (二)基本生活类商品恢复较为缓慢。

  虽然6月粮油、食品类和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增速实现年内首次转正,同比增长10.1%和8.1%,但是难以拉动上半年的增长。5月中旬开始,我市陆续发放消费券,提振消费市场的活力,但仍存在“群众对消费券的使用程度不高、认为消费券的操作流程较为复杂、面对中老年群体时抢券及核销界面不够友好和商家反映结算流程较为繁琐”等问题,对消费的拉动作用不明显。

  (三)燃油车消费阻力重重,商品零售增速转正困难。

  2022年上半年,我市限额以上燃油车商品零售额同比下降19.5%,低于新能源汽车增速(816.3%)836个百分点,减征乘用车购置税政策对燃油车消费拉动作用有限。目前,油价的一路攀升使得燃油车的用车成本不断增加,对于本来就有计划买车、换车的消费者来说,减征乘用车购置税的政策是重大利好的消息,但是大部分消费者对目前的情况仍处于观望状态。

  三、相关建议

  (一)加强宣传,进一步完善消费券的使用方式。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消费券的宣传和使用力度,增强“企业参与度”和“群众满意度”,切实做好正面舆论引导,利用新媒体和商家平台宣传政府消费券;二是进一步完善消费券的发放方式,可采用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形式。线下可以采用一部分的纸质消费券和本地限额以上超市、百货等线上线下融会贯通,对抢券困难的年龄较大的消费者定向定量发放一些消费券,提高消费券的使用率。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纳统工作。

  一是统计、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围绕贸易业的纳统工作,建立多方联合纳统机制,各负其责,协调推进。二是加强统计入库宣传,营造主动入库浓厚氛围。适时在主流电视媒体、报刊、公众号上刊登和播放贸易企业入库宣传资料和入库奖励标准,转变企业纳统观念,向社会各界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入库纳统标准,明确企业应尽的统计权利、义务及违反统计法所应承担的责任。

  (三)加强扶持和调研力度,进一步促进贸易企业稳定发展。

  一是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关注“两桶油”和大型商超、汽车企业的经营状况,帮助企业积极争取各类优惠政策,解决经营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力促企业摆脱不景气的困境。二是加大对负增长或者销售量降幅较大的中大型贸易企业的调研力度,了解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多措并举助力企业纾解困难。

  供    稿: 农业和服务业科

  撰    稿: 张晓菲

  责任编辑: 林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