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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统计年鉴(1-10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3-12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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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发展速度  用以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相对指标,根据两个不同时期发展水平的对比而得。由于比较的标准时期不同,发展速度可分为定基发展速度和环比发展速度两种。

增长速度  发展速度减1(或100%)就是增长速度。即增长速度=发展速度-1(或100%)。

平均每年增长速度  我国计算平均增长速度有两种方法,一种是习惯上经常使用的“水平法”,又称几何平均法,是以间隔最后一年的水平同基期水平对比来计算平均每年增长(或下降)的速度;一种是“累计法”又称代数平均法或方程法,是以间隔年内各年水平的总和同基期水平对比来计算平均每年增长(或下降)的速度,具体计算方法,可参照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的《平均增长速度查对表》。

在一般正常情况下,两种方法计算的平均每年增长速度比较接近,但在经济发展不平衡出现大起大落时,两种方法计算的结果差别较大。

本《年鉴》内所列的平均每年增长速度都  是用水平法计算的。从某年到某年平均增长速度的年份,均不包基期年在内,如19812002年平均每年增长速度是以1980年为基期,2002年为报告期,年份从1981年算起,共22年。

当年价格  是报告期的实际价格,如工厂的出厂价格,农产品的收入购价格,商品的零售价格等。按当年价格计算,是指一些以货币表现的物量指标,如工业总产值、国内生产总值等,按照当年的实际价格来计算总量。按当年价格计算的价值指标,在不同年份之间进行对比时,因为包含有各年间价格变动的因素,不能确切地反映实物量的增减变动。因此,在计算增长速度时都使用按可比价格计算的数字。

可比价格  指在不同时期的价值指标对比时,扣除了价格变动因素,而确切表示物量的变化。按可比价格计算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用产品产量乘其不变价格;一种是指数法换算。

不变价格  用某一时期的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作为固定价格,来计算各个时期的产品价值。目的是为了消除各个时期价格变动的影响,保证各时期间、地区间的可比性。解放后,国家统计局先后五次制订了全国统一的工业产品和农业产品的不变价格,即从1949年至1957年使用1952年工(农)业产品不变价格,从1957年至1971年使用1957年不变价格,从1971年至1980年使用1970年不变价格,从1981年至1990年使用1980年不变价格,从1990年开始使用1990年不变价格。

地区生产总值  指按国土原则计算的一个地区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和提供最终使用的产品和劳务的货币表现。它不包括中间消耗的产品和劳务的价值。这些最终产品和劳务,不论是本地居民投资、本地居民生产的,还是外地居民投资、外地居民生产的,只要是在这个地区的辖区范围之内,就全部计入这个地区的生产总值。

地区生产总值从生产角度来说,是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增加值之和;从分配角度来说,是这些部门劳动者收入、税金、利润、固定资产折旧等项目之和;从使用角度来说,是最终使用于消费、投资以及净出口的产品和劳务的价值总和。所以地区生产总值有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分配法和使用法。区外净要素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之和,即为地区国民生产总值。

固定资产折旧  指一定时间内为弥补固定资产损耗而应提取的补偿价值,它反映了全部固定资产在本期生产中的资产转移价值。各类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是指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折旧费。对不计提折旧的单位,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部队和居民住房则应进行虚拟折旧。

劳动者报酬  指劳动者为常住单位提供劳务而获得的各种报酬,它反映劳动者参与增加值创造而获得的原始收入。具体包括从各种来源开支的货币工资和实物工资,即单位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形式从成本费用利润中为劳动者支付的各种开支,以及个体和其他劳动者通过参加社会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各种劳动报酬。

生产税净额  指生产税与补贴之差,它反映政府从本期创造的增加值中所得到的原始收入份额。生产税是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和规费。具体包括销售(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值税、管理费开支的税、应交纳的养路费、排污费和水电附加费等,以及烟酒专卖上缴政府的专项收入。补贴与生产税相反,是政府对生产单位的单方面收入转移,因此视为负税处理,包括政策亏损补贴、粮食系统价格补贴、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收入等。

营业盈余  营业盈余指常住单位创造的增加值扣除固定资产折旧价值、支付劳动者报酬和上缴政府生产税净额后的余额,它反映企业参与增加值创造而应得到的原始收入份额。该指标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但要扣除税后项目中支付的工资、福利及公益金等。

三次产业  根据社会生产活动历史发展的顺序对产业结构的划分,产品直接取自自然界的部门称为第一产业,初级产品进行再加工的部门称为第二产业,为生产和消费提供各种服务的部门称为第三产业。它是世界上通用的产业结构分类,但各国的划分不尽一致。我国的三次产业划分是:

第一产业: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业服务业)。

第二产业:工业(包括采掘工业、制造业、自来水、电力、蒸气、热水气、煤气)和建筑业。

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由于第三产业包括的行业多、范围广,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第三产业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流通部门,二是服务部门。具体又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流通部门,包括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

第二层次: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包括金融、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咨询服务业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水利服务业和水利业,公路、内河(湖)航道养护业等。

第三层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科学研究、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

第四层次  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军队和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