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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继续发放 机动车黄绿标
广东仍将区分管理黄标车和绿标车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6-08-22 15:10: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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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根据省环保厅意见,广东将继续区分管理黄标车和绿标车,继续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国家环保部、公安部、国家认监委三部委7月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即“黄绿标”)。我省如何实施此项政策备受广大市民关注。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国家三部委通知公布后,我省向环保部就是否继续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进行咨询。环保部答复,地方法规有明确规定要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的,可继续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10年修订版)第十一条规定:“在用机动车实行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因此,省环保厅近日下发通知,明确提出对机动车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合格的机动车,继续免费发放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记者还获悉,市环保局官网日前公示《梅州市2016-2017年拟淘汰黄标车清单》,至明年我市将淘汰15162辆黄标车,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完成省关于“到2017年要基本淘汰所有黄标车”的要求。(练海林 甘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