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要求,现将《梅州市人民政府第六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