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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法院成功调解一宗长期未解决的行政协议纠纷
悬了12年的公益林补偿款发到农户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2-01-05 11:22:4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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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年来,因划定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存在争议,补偿款一直无法发放给村民,调解没有结果、信访问题不断,纠纷难以化解……兴宁法院适用行政诉讼全程协调解纷机制,成功调解陈某林等3人诉平远县林业局行政协议纠纷一案,同时解决了案外8户权利人的补偿问题,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近日, 当事人陈某林等3人向兴宁法院赠送锦旗,感谢法官廉洁高效、公正司法。

  据了解,2009年7月6日,平远县人民政府、县林业局、仁居镇人民政府、仁居镇某村民委员会将仁居镇某村2082亩林地林木区划界定为省级生态公益林,于次年开始发放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因村民之间对补偿面积划定存有争议,导致陈某林等11户420亩林地林木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款一直留存于财政部门。其后,陈某林等人就补偿款发放问题,多次向平远县林业局等部门信访,平远县林业局亦引导权利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21年6月18日,陈某林等3人将平远县林业局诉至兴宁法院,请求撤销该信访答复并给付生态公益林补偿款。

  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多次下乡实地勘察,并召集平远县林业局与11户权利人召开诉中协调会,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与诉求,耐心释明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权利人之间的山林权属争议,协同村委干部促进双方当事人客观理性地认识和处理本案纠纷。经过多方不懈努力,最终促使11户权利人自愿达成生态林补偿款分配方案,陈某林等3人与平远县林业局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陈昕宜 范佳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