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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多部门联合捣毁一销售“黑煤气”窝点
从市场缴获56个“黑气瓶”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3-07-17 11:07:5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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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瓶装液化石油气从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到安全管理等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要求,未取得行政许可从事瓶装液化气充装、运输、销售的,均属于违法行为。近日,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和梅江区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三角镇综合执法大队开展联合专项检查,成功捣毁一个“以车代库”销售“黑煤气”的窝点,及时消除了潜在安全隐患。

  前段时间,梅江区住建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有不法分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运输、销售活动。在掌握相关情况后,7月7日22时,梅江区多部门联合开展突击检查,在彬芳大道某市场一店铺内抓获一名违法嫌疑人黄某(男,49岁,梅江区人),现场缴获气瓶56个及作案厢式货车1辆。其间,当执法人员问及黄某发生安全事故该如何处理时,黄某一度沉默不语,称自己一直心存侥幸,没有考虑后果。目前,缴获的气瓶已由专业燃气公司进行现场转运,违法嫌疑人黄某已移交行政主管部门作下一步处理。

  据民警介绍,液化石油气是易燃易爆的特殊商品,极易与周围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气体,遇到明火将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而“黑气”虽然价格低廉,但普遍存在重量不足、质量低劣的情况。从事液化气无证经营、运输、储存是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必将面临处罚。在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若发现存在类似场所,应及时向属地镇街、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举报。(记者 朱绮辉  通讯员 陈诗绮 徐丽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