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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城一男子多次酒驾被查
今年以来我市有736本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3-11-16 11:42: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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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酒不开车”是常识,但一些人还是一次次触犯法律,屡教不改,选择酒驾。日前,市交警部门在例行夜查交通整治行动过程中,依法查处一起再次饮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10月11日晚上,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组织警力到梅城金利来大街开展夜查交通整治行动。23时,廖某驾驶一辆粤M牌照的普通摩托车行至金利来大街经过检查点,执勤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发现涉嫌酒后驾驶,经过现场酒精呼吸式检测(酒精含量为3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后来民警查询发现,廖某曾在2020年和2021年分别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和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过,这是廖某又一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予以廖某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廖某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今年以来因交通违法行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736本,主要是驾驶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饮酒后再次酒驾、醉驾的行为,这些行为都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除醉酒驾驶机动车,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外,上述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梅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大队副大队长叶嘉雄表示,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行为,构成犯罪也会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了解到,交警部门在查车的过程中发现,梅城不少车主购买了新摩托车后,会在第一年上牌年检,但后来就一直没有进行定期年检,当车辆连续三个周期未参加年检的,车辆会被强制报废。驾驶报废车上路的,交警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值得注意的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是一种剥夺持证人驾驶任何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资格处罚,不是只剥夺某一准驾车型资格的处罚。

  “奉劝广大驾驶员在开车时,要驾驶合法合规的车辆,不要贪图一时之快,酒后不要抱着侥幸心理上路,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叶嘉雄说道。(记者 陈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