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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家禽肉品质量安全
我市印发《梅州市推进城区活禽经营限制区工作方案》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0-05-21 09:55: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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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城市公共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家禽肉品质量安全,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美丽梅州•美好家园”活动工作实际,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18日印发了《梅州市推进城区活禽经营限制区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在2020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活禽经营限制区划定及禽肉配送链条建立等前期准备工作。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屠宰厂(场)建设,在屠宰厂(场)建设尚未完成前,相关企业负责做好禽肉保障供应。2020年9月起,在梅州城区严格落实活禽经营限制区相关规定,全面实行活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

  为进一步有序推进梅州城区活禽经营限制区工作,结合疫情防控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实施。目前已完成调查摸底阶段。5月起开始实施规划建设、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阶段。

  《方案》还明确了梅江区、梅县区人民政府、市食安办、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住建(城管)部门等单位的职能分工,共同推进城区活禽经营限制区工作。

  相关部门要依职责依法加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对家禽屠宰厂(场)监督管理,督促家禽屠宰厂(场)严把活禽进货关,落实严格的检疫检验措施;按规定对经检疫并符合规程标准的家禽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生鲜禽肉产品入市后的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禽肉产品经营者严格落实索票索证制度,确保禽肉产品来源合法和可追溯。住建(城管)部门要加大对城市街边、公共场所等非经营区从事活禽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此外,要把进一步推进活禽经营限制区工作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迫切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结合部门职责,狠抓责任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梅江区、梅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责任,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实施方案,形成有效的网格化管理体系,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制订工作预案,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和社会和谐稳定。

  家禽屠宰企业方面,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建立肉品质量安全体系和可追溯体系,落实无害化处理、消毒、质量控制和溯源管理等制度。此外,配备冻库等硬件设施,配足有资质的检验检疫技术人员,对屠宰的家禽及其肉品实施检验检疫,并对检验检疫合格的禽肉产品加封企业标识,确保禽肉产品来源可溯、质量安全。同时,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完善禽肉配送物流体系,搭建起集中屠宰经营交易场与超市、肉品市场、市民之间畅通的配送渠道,运用冷链配送、生鲜配送、生鲜批零、网上销售 等各种形式,尽可能满足市民的消费需求。(张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