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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印发
打造人才平台 支撑乡村振兴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1-08-27 09:02: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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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梅州市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运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正式印发,明确在全市8个县(市、区)各建设1家县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在各镇建设1家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向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延伸服务功能,将其打造成为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主要阵地和支撑乡村振兴的重要平台。

  《方案》提出,我市县级、镇级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工作将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根据《方案》,我市将围绕聚焦发展乡村产业大力引进人才、聚焦促进农民致富加强人才培育、聚焦建设美丽乡村推动人才集聚、聚焦参与对口帮扶开展人才交流、聚焦提升保障能力优化人才服务五大方面任务,做好引才聚才育才和服务人才的工作。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和打造县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镇域产业发展集聚区,主动对接市内外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区和涉农院校,积极推荐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围绕提高农民致富本领,联合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农业科研院所、行业商协会等机构,开展常态化系统性技能培训,积极培育高素质本土人才。围绕建设美丽乡村、发展美丽经济工作重点,吸引熟悉乡村的首席规划师等优秀人才进驻人才驿站设立工作室,主动汇集本地传统建筑工匠名匠,发挥传帮带作用,储备本土建设人才。

  《方案》明确,我市将落实新一轮区域对口帮扶,结合省内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人才“组团式”帮扶等工作,定期举办人才交流会、专业研讨会等活动,加强与珠三角地区人才交流。同时,将通过设立政务服务终端和“一站式”服务窗口,加强乡村人才服务保障。

  《方案》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市人才办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工作,各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也要加强统筹;人社部门具体负责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建设运营管理。要整合利用本地现有资源,科学合理建设乡村振兴人才驿站。要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层层压实责任,密切工作联系。要强化资金保障,加强考核监督,推动乡村振兴人才驿站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作用。

  《方案》还就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工作指引及任务清单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记者黄钰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