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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公寓喊你入住啦
各类人才可向市人社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可享租住面积补贴和租金优惠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2-04-22 09:03:0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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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初我市印发了《梅州市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梅州市区人才公寓申请入住工作通知,符合租住条件的各类人才可向该局提出申请。

  据了解,梅州市区人才公寓位于梅县区富力城E1栋,单套建筑面积约86平方米,户型均为二室二厅,配置了空调、电视、洗衣机、沙发、热水器等家电家具,基本达到“拎包入住”的条件。富力城E1栋地上共26层,其中1-2层为公共配套,另外配套地下车位。

  根据通知,租住梅州市区人才公寓的条件为:在梅州市区或梅州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公务员除外),或在梅州市区、梅州高新区自主创业的人才;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梅州市区、梅州高新区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的人才。需要注意的是,已入住梅州市区用人单位人才公寓或梅州高新区人才公寓的,不能再申请入住梅州市区人才公寓。

  据悉,入住梅州市区人才公寓的人才层次和类别标准主要分为综合类人才和企业高管类。梅州市区人才公寓的优惠政策采取房屋建筑面积补贴和租金优惠相结合的方式。在租住面积补贴方面,第一、二层次人才按照入住的院士周转房面积给予全额补贴;第三层次人才给予最高130平方米的补贴;第四层次人才给予最高90平方米的补贴;第五、六层次人才原则上按一人一间安排入住二室二厅户型公寓,补贴房屋建筑面积按“该间卧室建筑面积+所在套房公共部分建筑面积×50%”计算。如其家庭成员需共同居住人才公寓的,可申请一套人才公寓,补贴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在租金优惠标准方面,第一、二层次人才租金给予全额补贴;第三、四层次人才在补贴房屋建筑面积标准内分别按市场租金标准的30%、40%收取;第五、六层次人才在补贴房屋建筑面积标准内按照市场租金标准的50%收取;第三、四、五、六层次人才超出补贴房屋建筑面积标准的部分,按照同地段同品质住房的房屋租赁市场价格收取。

  梅州市区人才公寓轮候分配按照“高端优先、先来后到、逐步解决”原则,综合考虑人才公寓房源情况、人才层次和引进时间等因素确定。符合租住梅州市区人才公寓条件的各类人才,可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包括梅州市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创业证明材料。(记者黄钰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