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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城市风貌管控提升行动
我市启动城区临时建筑(铁皮瓦)及户外广告、招牌示范整治工作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3-02-27 10:31: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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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印发《梅州城区临时建筑(铁皮瓦)示范整治工作方案》《梅州城区户外广告、招牌示范整治工作方案》。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将在梅州城区9条重点路线及其周边区域开展临时建筑(铁皮瓦)示范整治及户外广告、招牌示范整治工作,强化对梅州城区风貌整体规划管控。

“升级改造+限期拆除”消除隐患

  记者获悉,此次梅州城区临时建筑(铁皮瓦)示范整治通过采取“立足安全、消除隐患、重点示范、分期实施、技术指导、政府补助”的方式,由属地政府对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清理清查,逐步推进城区临时建筑(铁皮瓦)改造、拆除。其间,针对各种类型,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改造原则,采取限期拆除和升级改造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有临时建筑(铁皮瓦)进行集中整治和改造。

  此次临时建筑(铁皮瓦)示范整治包括梅州城区9条重点路线及其周边区域。分别为,梅州机场—华南大道—梅江四路—梅江三路—梅江二路—梅江一路—梅新路—机关路及周边;城南高速出口—客都大道—206国道—华南大道—梅塘东路—沿江西路—金沙湾—迎宾馆及周边;梅州机场—华南大道—中环路客都大道—客天下;城南高速出口—客都大道—客天下;三角镇东升村全域、泮坑村外村范围沿线;广州大桥—客商大道—学子大道—客家博物馆;广州大桥—芹洋西路—学海路—客家博物馆;葵岗收费站(梅州西站)—宪梓大道—剑英大道南—剑英大道北—宪梓南路—宪梓中路—宪梓北路—嘉应西路;城西收费站—剑英大道—客都大桥。

  《梅州城区临时建筑(铁皮瓦)示范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按照《梅州城区临时建筑(铁皮瓦)专项整治规划设计指引》,实施点、线、面分区三级体系管控,提供低碳节能、坡化艺化、净化序化等多种改造方案,实施材质、色彩、消防限制等负面清单管理。为满足顶层群众防水隔热的基本合理诉求,主要采取“建、换、铺、拆”等四种方式进行改造,包括建设屋顶光伏发电设施作为顶层防水隔热措施,更换为陶瓷瓦、琉璃瓦屋顶板材,铺设隔热砖及涂刷防水涂层作为顶层防水隔热措施。对于当事人(单位)拒绝整改或不配合整改的,依法依规实施处罚或拆除。

  此次整治将区分不同情况和改造类型,按照《梅州城区临时建筑(铁皮瓦)专项整治规划设计指引》确定的整治标准进行改造验收后,采取不同补助标准(按照每户不超过100平方米面积计算)给予补助。其中,列入老旧小区改造的临时建筑(铁皮瓦),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安排资金进行改造,不再列入补助;单位临时建筑(铁皮瓦)改造的不列入补助;市场主体参与梅州城区连片屋顶光伏建设的不列入补助。

规范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

  为规范城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全面净化美化城市空间,我市同时还将对梅州城区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标准不规范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招牌进行为期三个月示范整治,确保做到规范、安全、有序。

  根据《梅州城区户外广告、招牌示范整治工作方案》,梅州城区户外广告、招牌示范整治范围与梅州城区临时建筑(铁皮瓦)示范整治范围相同,包括梅州城区9条重点路线及其周边区域。将对未经审批、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户外电子显示屏、条幅、灯箱、指示牌、标识牌按相关程序进行整改或拆除;对经审批,出现影响市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责令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维修、更新,否则依法强制拆除;对城区相关部门自行设置的公益性宣传广告进行规范整治。

  根据示范整治情况,我市还将编制《梅州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建立规范审批、监督检查、巡查执法等工作机制。(记者 郑炜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