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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审判质效稳居全省“第一方阵”
市中级人民法院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综合提升审判质效行动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3-04-11 09:52:1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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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抓实公正与效率,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梅州法院综合提升审判质效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提升审判质效为“牛鼻子”,实施13项具体行动,通过2023年攻坚提升、2024年争优提升、2025年巩固提升,推动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能力整体向好,推进审判权与监督权协同规范运行,确保审判质效稳居全省法院“第一方阵”。

  为在源头管控诉讼增量,《方案》要求,全面准确落实立案登记制,规范系列案立案和衍生立案工作。依托优化“庭、站、点”三位一体融合共治工程,打造“百村无诉讼”品牌。通过“送法六进”、开展“走访百家企业”暖企行动、类案示范裁判、巡回审判等精准普法宣传,抓前端、治未病。

  如何做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方案》明确,完善“多元解纷+速裁”衔接机制,推广适用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等裁判文书。重点培育打造具有审判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精品案件,严格落实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类案检索制度规定,促进裁判规则及标准统一。全力提升年轻干部实质解纷能力,提高群众对裁判结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探索建立智慧审管分析预警系统,提升智慧审判水平。

  基层是审判质效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方案》全面强化对基层法院的审判业务指导,要求加强庭审评查指导,以评促改,加强发改案件评析指导,建立发改案件台账和“点对点”指导机制,提升基层法院审判水平。开展“执行质效竞标争先行动”,形成常态考核指导。

  如何让审判监督管理更有实效,《方案》要求,坚持“一把手”牵头主抓,强化“四类案件”源头管控,严防案件“脱管”。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行预警提示,探索建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鉴定程序前置制度。持续推进“阳光司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主动邀请代表委员观摩庭审、见证执行,健全完善群众来信来访办理机制。

  为推进《方案》落地见效,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领导小组,建立“一降两升三优化”审判质效提升评价目标体系1.0任务清单,健全周报、月报、季通报、评查、督查、提醒函“三报两查一提醒”督促举措,打造全链条“精细闭环”管理体系,全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确保如期完成省法院“综合提升审判质效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

  据了解,此《方案》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推出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程、优化“庭、站、点”三位一体融合共治工程、加快年轻干部成长工程“三项工程”,构成“1+3”行动体系,是梅州法院全面建设“六先”法院,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梅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方法、新路径。(李盛华 梅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