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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台意见
20条措施服务和保障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3-04-13 09:14: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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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1日,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梅州建设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振兴发展先行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4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为梅州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意见》提出,要增强服务保障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刻认识梅州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战略意义,准确把握检察服务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的基本原则,更新理念推动检察服务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乡村振兴、优化区域创新环境、服务区域互联互通、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绿美梅州建设、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保护红色文化资源等方面持续发力,为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提供有效司法保障。要建立完善区域协作、信息共享、办案绿色通道、司法协作、专项行动协同、业务交流提升等机制,提升服务保障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的工作成效。要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督导指导和总结宣传,确保服务保障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的检察措施落地落实。(记者 李盛华 通讯员 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