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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制定指导意见推出15条工作措施
包容扶持“四新”经济发展壮大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3-06-14 09:40:2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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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济(“四新”经济)发展需要,于日前制定《关于梅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四新”经济实行“观察期”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推出15条工作措施,完善创新监管方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包容扶持“四新”经济市场主体不断发展壮大。

  据介绍,这15条工作措施包含四大方面。一是打造宽松包容的市场准入环境。开通“四新”经济重点企业“绿色通道”,实行“容缺登记”机制,放宽市场主体登记条件,将多业态经营涉及的多项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一次申请、并联审批,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从便捷业务办理、加强金融支持、强化人才等方面支持新兴产业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二是建立能动审慎的日常监管机制。规范涉企检查事项,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双随机、一公开”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精准检查。合理适用信用约束机制,对于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个案,不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范围。推行非现场监管,积极探索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监管方式。三是构建重点行业的多元监管机制。鼓励制定执行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先进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促进提升产品质量水平。鼓励和支持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引导企业将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鼓励和支持食品行业“四新”经济创新发展,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信息化建设,打造线上信用评价信息公开系统。四是建立合理容错的处罚惩戒机制。审慎实施行政处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宽严并济、法理相融。审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采取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或者通过提取复制件等资料、利用互联网信息系统等方式收集固定证据的,一般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记者 李盛华 通讯员 潘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