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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出进一步落实“三个规定”实施细则
14条措施防止干预司法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23-07-25 11:50:3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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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影响制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深入调研、精准论证,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三个规定”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从突出“关键少数”、加强宣传教育、落实日常监管、强化追责倒查等方面,提出14条工作措施,推动“三个规定”在梅州法院落地落实。

  《实施细则》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明确为“一把手工程”,党组书记、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应纳入党组重大议事日程和重大请示报告事项,并列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等对照检查内容。为推动干警变“要我报”为“我要报”,《实施细则》要求持续强化宣传教育,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入职教育、任前廉政谈话、专题辅导等形式,增强干警记录报告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实施细则》紧盯问题线索,加大对违反“三个规定”线索核查和责任倒查力度,严肃查处不如实记录、应报未报等行为,倒逼制度落实。

  “为实现‘凡问必报、应报尽报’目标,我们既要引导干警澄清模糊认识,打消思想顾虑,又要强化监督管理,狠抓如实填报。”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绩效考核体系和廉政审核体系,采取提醒督促、通报约谈等措施,每月通报两级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各部门记录报告数量、填报率位次情况,对连续2个月工作推进落后的基层法院院长、连续3个月以上“零报告”的院领导和审判执行部门开展约谈,构建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体系。

  据介绍,近年来,梅州法院把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拧紧公平正义“安全阀”。今年上半年,梅州两级法院记录报告1563条,排名居全省法院前列,法院干警执行“三个规定”能力素质显著提升。(记者 李盛华  通讯员 梅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