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租购并举,制定《梅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23条措施》,出台一系列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优惠政策,落实政策“组合拳”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助力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我市住房公积金系列优惠政策包括降低贷款首付、提高贷款额度、公积金作首付、优化首套房认定、取消贷款户籍限制,以及推出“一人购房全家帮”,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为房地产市场发展增添信心底气,全力助推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
明确降低贷款首付方面,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为30%。同时,我市还出台住房公积金作首付的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也从原来的单方25万元、夫妻双方40万元,分别提高到30万元、50万元,贷款额度基本上占到房屋总价的60%到70%。其中,落实“1+N”人才政策,对在梅落户购买首套自住房人才贷款的,可上浮20%至100%的额度;落实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贷款额度可在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
同时,我市进一步优化首套房认定标准,梅州无房即为首套。推出取消户籍限制政策,推行“亮码可办”,异地缴存职工可在梅州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25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购房不仅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还可申请提取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实现“一人购房全家帮”。在本市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购房可多次提取。租房提取最高限额提高至每月1080元,多子女家庭提取额度可再上浮20%。(记者 林婉萍 通讯员 彭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