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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户调整为每方0.95元,非居民用户调整为每方1.40 元
梅城污水处理费下月起上调
来源:梅州日报  时间:2016-12-10 14:23: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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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梅州城区污水处理收费调整方案》。调整后,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现行0.66 元/立方米调整为0.95 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户由现行平均1.02 元/立方米调整为1.40 元/立方米;综合平均价格由现行0.81 元/立方米调整为1.14 元/立方米。此项收费从2017年1 月1 日起执行,在收取水费时一并征收,并上缴财政专户管理。

据了解,梅城现行的污水处理费从2011年开始实施,收费标准分为5类:居民、工业、行政事业、商业和特种用水;此次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简化为2类:居民(含部队、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和持梅州城区居住证租用住房的流动人口居家生活的用水)和非居民。此次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后,政府将给予城市低保家庭和低收入群体补贴。

据悉,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2016 年底前,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每吨应调整至居民不低于0.95 元,非居民不低于1.4 元。